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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财政局三举措加强农林水预算执行管理 全力支持乡村振兴

来源: 海安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7-14 字体:[ ]

为助力“十四五”开局之年的乡村振兴开好头,市财政局积极作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加强农林水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助力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抓党史学习教育,推动财政职责与廉政监管“双责联动”,今年,市财政局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111827万元,上半年支出58925万元。拨付上级农林水事务专项资金34903.56万元到农口单位,为“十四五”乡村振兴起好步提供有力财力支撑。

二、突出农林水事务资金“保民生”硬指标,确保民生民事落地落实。一是扎实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4-5月份对资金发放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以前年度的资金遗留问题进行了整改。上半年,通过“一卡通”发放补助补贴20500万元;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291.79万元,全市总补贴面积693634.23亩,为稳面积、夺丰收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坚持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方向,大力推进高效农业、水利重点工程、美丽乡村、雅周农业园等项目实施,加强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民生建设,强化河长制工作,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安排资金200万元把农业用水效率提上去。大力支持农田水利基础建设投入,安排市本级资金8713万元,完成黑臭水体整治38条,中小河流治理46条,建设生态河道19条,疏浚河道34条,完成拆坝建涵(桥)156处,改造圩口闸171座,加固培修圩堤15公里。截止2021年上半年海安市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74.48万亩,占海安市81.4万亩耕地的90%以上,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用于粮食生产的比重约为70%。

三、创新农林水事务模式,健全“防风险”担保财补机制。积极谋划开展秸秆离田、水稻施用沼液保险等新特色农业保险,不断提升农业保险服务水平。

2021年市本级预算安排农业保险资金2627万元,有效分散了农村自然灾害风险,提高了农业抗风险能力。与此同时,通过采取监督检查、绩效监控、绩效评价、专户管理等方式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强化资金“穿透式”监管,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财务制度,促进农林水预算支出执行工作提质增效,有力地促进各单位农林水预算支出责任落地落实,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