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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3工作简报

来源: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7-01 字体:[ ]

2020年第6期  总第121期

海安市12333咨询服务中心         2020年6月24日

 


一、业务情况统计

2020年6月,海安市12333咨询服务中心电话咨询总量为5287个,其中人工服务接听咨询2768个,占52.4%;自动语音服务2519个,占47.6%,本月服务满意度为97.8%。

2020年6月,来电业务量前五位的是:1.社会保险;2.职业技能培训补贴;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4.劳动关系;5.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发放。

二、咨询热点答疑

(一)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指南是什么?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1)简易流程:

①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中止手续(单位/个体停保);

②至27、29号窗口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③至新参保地申请办理接续手续。

(2)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需携带的资料:

①本人养老保险转移书面签字申请;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养老保险手册;

③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养老保险手册、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重要提醒:

①如历年缴费中尚有欠费的,须先将欠费补缴;

②如有医疗保险,须同时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办理窗口为医疗保障局12号窗口(南通市范围内无需转移)。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1)首要条件:在我市的养老保险处于参保状态

(2)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时需提供的资料:

①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②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需提供户口簿(我市户籍)原件及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重要提醒:将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上述资料递交至27、29号窗口。

3.业务办理时间:每月1-25日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3-88921586

联系地址:海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长江东路10号东大楼三楼27、29号窗口)

(二)职工技能培训补贴办理须知

1.申报对象和条件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包括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低收入家庭子女)和企业在岗职工(包括录用6个月内和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在岗职工,社会保险是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2.申报材料

(1)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培训补贴个人申请表》;《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个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2)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补贴申请审核表》;《职业技能补贴人员申报花名册》;《职业技能补贴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委托申请协议(培训学员或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等。

(3)企业:《职业技能补贴申请审核表》;《职业技能补贴人员申报花名册》;《职业技能补贴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委托申请协议(培训学员);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身份证(复印件);考勤表(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4)企业参保职工:《培训补贴个人申请表》;《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个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等。参保职工委托所在企业:《职业技能补贴申请审核表》;《职业技能补贴人员申报花名册》;《职业技能补贴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与参保职工签订的委托申请协议;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等。

3.标准和期限

(1)失业人员:对照《海安市职业技能培训获证奖补标准目录》按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申请享受;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申请享受300元的培训补贴。

(2)在岗职工:对照《海安市职业技能培训获证奖补标准目录》按培训补贴标准的50%申请享受,属于当年市场紧缺职业(工种)的,在此基础之上再上浮30%;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申请享受300元的培训补贴。

初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参照《海安市职业技能培训获证奖补标准目录》标准享受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实际技能鉴定费用高于补贴标准的,按照补贴标准补贴,低于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鉴定费用补贴,鉴定补贴与培训补贴同步申报拨付。

4.办理程序

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就业培训科(人力资源市场一楼15号窗口)受理补贴申请,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培训补贴直接拨付至符合条件的培训学员社会保障卡或培训机构(企业)银行账户。

服务热线:0513-88921562

三、人社案例精选

(一)目前我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有多长?

根据《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7〕4号)第七条:“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3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以及《南通市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通人社就〔2017〕18号)第五条:“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48个月。”的规定,将《海安县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有关补贴政策操作办法》(海人社〔2016〕114号)中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修改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48个月”,享受对象为初始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日期到2019年12月31日止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未满3年的就业困难人员。此项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我市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机制?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构成。根据国家、省规定和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我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确定。对我市65周岁及以上参保居民予以适当倾斜。自2020年1月1日起,65周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高于65周岁以下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5元,从参保居民年满65周岁之次月起增加。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负担。

四、人社新闻微播

1.举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专题讲座

2020年6月4日,海安市建管局、住建局、人社局在高新区会议中心举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贯会。市建管局副局长储祥文对全市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2. 启东市总工会、人社局、司法局等部门来海参观学习职工法律援助工作

6月4日,启东市总工会、人社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领导一行13人,由启东市总工会主席陈张贤带队来我局实地参观市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参观人员表示,海安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汇聚工作合力,打造职工维权服务品牌,及时有效的化解了劳动争议,维护了职工的合法利益,值得学习和借鉴。

3.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推进会召开

6月9日,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推进会在行政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政府办副主任张志刚主持。张主任对职业技能提升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强化认识,提高站位。二是明确任务,抓好落实。三是健全机制,加强监督。

4.省人社厅领导来海验收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6月12日,省人社厅专技处四级调研员吴珊珊等一行三人来海验收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省厅验收小组深入了解园区和企业的建设和发展状况,召开了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验收汇报会。会上,对海安留创园在项目成果转化、企业孵化、推动创新创业的做法及各项政策给予了充分肯定。

5.海安市科技镇长团赴丹阳学习交流

6月18日海安市政府副市长、科技镇长团团长刘志国、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景凯、市人社局副局长钟晓卫和科技镇长团部分团员等赴丹阳市学习交流。上午,海安科技镇长团一行来到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对接政产学研合作;下午,到丹阳市科技成果展示与交流中心就产业发展、人才计划等进行详细了解。双方表示建立常态化的工作交流机制,加强资源信息沟通,共同助力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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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南通劳动保障12333咨询服务中心;市12345公共服务呼叫中心、

本局领导、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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