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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水产站督查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情况

来源: 水产站 发布时间:2020-01-16 字体:[ ]

根据市政府有关领导要求,市农业农村局于 2020年1月14日,对墩头镇墩北村河蟹养殖场、仇湖鱼种场、海安华鎏公司等单位进行了池塘尾水排放督查,督查组一行察看了养殖排水口以及连接河道水质,池塘养殖等情况。要求养殖户排放前进行水质指标检测,对达不到要求的水必须进行处理(自然净化、生物处理等),达到养殖水排放要求后方可排放。

按照市有关部门要求,对在河道一定范围内,池塘尾水排放要达标排放,各级要加强监管,区镇要定期督查,加大村监管力度,按照河长办要求,池塘尾水排放进行检测,达标排放。     

海安市水产站站长贲秀林、副站长邱燕、墩头镇农业农村局局长张青、有关村负责人等参加了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