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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着力推进行政复议机制创新

来源: 海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4-03 字体:[ ]

海安市司法局凸显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独特优势,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复议质效,促进政府法治建设。

创新载体,阳光审案可见。高标准建成行政复议听证室,配备同步录音录像、同步显示听证情况系统,实现审理内容的可溯、可查。变更传统书面审理模式,采取案审会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引入现场调查、“质证”“辩论”等程序,保证当事人充分发表辩论意见。2019年,召开案件审查会16场,被申请人分管负责人出席案审会100%,开展实地调查3件,占案件受理数的75%。

严格程序,重要节点可控。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案件受理窗口,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区镇建立行政复议联系点,畅通基层群众行政复议渠道。在办公场所、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公示行政复议办理有关事项。严格案件审签程序,实行“承办人-司法局分管负责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政府办分管主任-分管副市长-市长”六级审签制度,层层把关,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

延伸职能,源头治理可期。对镇(区)行政复议、应诉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分析,梳理出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履职等共性问题及个性问题,形成镇(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查意见书,由市长签发,落实整改。将行政复议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行政行为被复议机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复议机关责令履行职责和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席案件审查会的,实行倒扣分制,加大有错必纠力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