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海安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2-01-1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提高机关行政效率、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发展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根据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将2021年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1.责任明确。委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推进,明确党组成员黄元成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委办公室负责全委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同时,明确3位同志为委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每个业务科室明确1位信息员,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委信息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2.宣传到位。结合推进政务新媒体和政务网站检查工作,加强对委领导和机关各科室的宣传教育,不断使大家明确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和工作重点,提高依法公开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提升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推进有序。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程序,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同时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中,在拟制公文时明确公开属性。目前,我委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运作轨道,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4.载体拓宽。一是通过海安门户网主动公开了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重点工作、部门动态、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年报等各类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海安发改之窗和海安政企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三是创新打通“政策通”平台,及时发布国家、省、市政策文件解读,并分类精准推送到企业。

(二)相关工作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2021年12月,通过海安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19条,“海安发改之窗”及“海安政企通”公众号发布各类图文推送、信息速递、政策文件及解读等1487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21年,我委共收到1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按时办结。

3.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2021年,我委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诉案件。

(三) 2021年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涉及工作完成情况

1.推动重要决策公开

(1)决策程序公开透明

一是健立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在《2021年新型工业化发展意见》文件中提出“邀请企业家参加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重大事项决策”。我市在出台涉企重大激励政策前,由市负责人牵头召开重点企业家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企业家意见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

二是社会群体广泛参与。我委会同城管局召开海安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听证会,邀请餐饮、商超、专业市场等各方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参会。另外在海安市外国语学校中、小学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制定、热电联产企业蒸汽销售价格制定、今冬明春非居管道天然气价格制定、停车收费管理办法修订等项目上,严格执行定价程序、通过网上意见征集、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全面、高效收集社会各界意见,获得社会广泛认可。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我委制定的各项重要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进行公开,如将工业政策汇编在海安政企通上进行公开,便于企业了解我市工业相关政策。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将涉及我委工作均列入本部门政务公开范畴,明确每季度将市政府2021年初制定的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落实情况在海安门户网上进行公开。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和办事服务公开

全面梳理完善权责清单。机构改革后,我委全面梳理规范权责清单,并结合实际对办事流程进行修改完善,在江苏政服务网上公示。目前我委共有权力事项33项,行政许可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4项,其他权力23项。常态化维护政务服务清单。今年1-12月,我委在政务服务网上办件共计400多件,做到及时受理、高效办结。

2.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1)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公示共享力度

累计归集“双公示”数据约12.7万条,在信用海安网上公示;采取“媒体+阵地”形式每季度发布红黑榜,今年已发布了86期;推进信用审查,今年已信用审查86次,出具法人、自然人信用查询或审查报告共152份,覆盖企业11975家。

(2)深化重点领域信息集约公开

一是及时发布重大工程项目信息,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等多媒体领域广泛宣传重大项目申报和获批信息,扩大信息覆盖面信息,保障企业参与权利。二是深化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公布了2021年部门预算及2020年部门决算信息。三是常态化开展价格信息公开。定期在政府网站公开用工、农贸市场商品价格、成品油价格调整等便民服务信息。

(3)强化精准深入解读

在构建政策解读体系基础上,今年我委加大对政策解读的考核力度,做到涉企通知、信息、政策在海安政企通应发尽发,今年上半年,在海安门户网、政企通和海安发改之窗微信公众号上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510条。

(4)扩大政务开放与社会参与

增强政府与公众互动。开展粮食科技活动周、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发放安全宣传材料360余份;2021年共检查企业116次310人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畅通企业群众建言渠道。对企业群众反映的涉及企业发展、项目建设、价格民生、征地拆迁等问题,快速响应、落实责任、限时办结。今年以来已受理了11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全面落实“12345”工作责任制,对“12345”公共服务热线交办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督查,2021年共交办105件,已全部办结。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统一规范建设

(1)提升政府网站服务管理水平

认真做好门户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委里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审核,各科室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定期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多措并举强化发改委子栏目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

(2)扎实推进政务新媒体工作

对照市级考核要求,对我委海安发改之窗、海安政企通微信公众号制定了政务新媒体互动回应考核办法,纳入本委绩效考核,不断强化了我委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传播、互动、查询、办事服务等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增2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6

2734456.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1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是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2022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改革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回应公众期盼和社会关切,做好职能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二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