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住建局信息公开年报
来源: 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1-25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强化业务学习,严格公开程序,确定专人负责,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完善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牵头工作科室,并指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通过明确责任,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重要日程,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2.强化监督把关,严格保障信息质量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发布的各类信息先由科室负责人进行审核后,再交由分管副局长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重要信息必须经局长审核签字后才能进行公开,未经审核同意的信息一律不予公开。确定信息可以公开后,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各种无密级的命令、公示、公告、通知等文件及时录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通过强化监督,严格管理,确保了信息公开质量。

3.突出工作重点,确保信息及时公开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对建立基础数据库的要求和标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文件资料数据库、公文交换数据库、图片数据库等,确保能全面接收和报送各方面信息,并保证数据库信息及时更新。全年主动公开包含机关建设、公示公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民生工程、招标信息等方面信息共305条,努力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社会公众对住建局工作的监督提供条件,促进行政效能的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91

6千多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0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4

0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部分新闻类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公开形式单一,缺乏新意,图片和文字的组合编排还有待提高。

三是从事政务信息公开的兼职管理人员有3人,综合素质及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梳理城乡建设方面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公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二是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和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不断提高信息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三是严格审核制度,严把审核关,坚持保密工作纪律,做到严谨细致、务实高效,为海安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