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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职能说明会

来源: 海安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5-13 字体:[ ]

市安委办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职能说明会

为进一步推进各有关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到位,2020年5月13日,在市行政审批局四楼第一会议室,市安委办牵头组织市委编办、司法局等部门,对全市有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能部门召开了执法职能说明会。全市共有25个部门分管负责人、安全科长参加。会议由应急管理局周卫东局长主持。

编办陈文进主任宣读市编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加强机构保障的通知》(海编〔2020〕3号)文件,并结合南通市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对我市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了宣讲。

司法局吴先泉局长结合《安全生产法》讲解了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宣传、预防、审查批准、行政执法等工作职责,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与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职责区分,明确了安全生产法适用主体范围等内容。

应急管理局周卫东局长要求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转变思想观念,加强对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履职尽责,依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处理好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和行政处罚的关系,认真落实好部门的监管职责,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共同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