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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从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

来源: 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6-25 字体:[ ]

全市在建工程419个,造价97.15亿元,面积699.6万平方米。其中2019年新开工164个,造价52.42亿元,面积317.06万平方米,正在使用的塔吊213台,施工升降机46台。海安市相关部门从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每月至少一次,定期不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坚持“四不两直”,开展安全检查、抽查。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委会工作,进一步规范“一卡、二图、十牌、六项应知规定、八项权利和义务、十二项制度”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

二、精心布置工作。先后8次分3个层次(区镇、公司、项目部)召开安全生产工作动员会与推进会。先后拟制了《2019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关于认真做好节后开、复工安全工作的通知》等25份文件下发基层、企业,保障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

三、层层落实责任。市政府将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区镇考核,占比50%。与区镇建管部门、施工企业、外来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传递压力。通过建立层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落实主体责任。要求企业落实提前半小时到岗检查等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机构建设,组织企业每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实施专项方案和专家论证制度。加强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全市所有在建工程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全部录入《江苏省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系统》,会同海安特检所研究制订了进入建筑施工现场汽车吊使用管理办法,促进海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组织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告知承诺活动,全市122家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419个项目部,告知书、承诺书送达签订率100%,公示率100%。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双月”活动,邀请国家、省、市安委会专家组成员,组织全市建筑企业240人进行安全培训。

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3家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35个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人进行约谈,实施行政处罚51件,罚款34.24万元。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元旦、春节、五一期间组织安全抽巡查,共检查项目234个,查出隐患885条,下发整改通知书150份,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开展施工起重机械专项整治。采取专项抽查与普查相结合的方式,共普查全市内施工升降机64台,抽查塔式起重机120台,查出安全隐患328条,停用施工升降机2台,塔式起重机2台,责令拆除施工升降机2台、塔式起重机1台。组织节后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春节后,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356个,开出隐患整改单339份、停工整改单17份,查出隐患1973条。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根据季节特点和年度安全监督计划安排,4月中旬,共检查建筑工地食堂8家,消防重点监管项目18个,下达整改意见通知书18份,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食堂及现场消防实行了网络化监管与分片包干制度相结合的监管方式。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3月21日,盐城市响水县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后,迅速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确定了以重大隐患、常态隐患、边角隐患为防范重点,开展四轮拉网式检查,共检查在建工程427个,发现安全隐患1953条,对24个项目进行停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