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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提醒: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来源: 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8-03 字体:[ ]

近期,全省持续高温天气,省气象台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未来一段时间全省最高气温将达37以上。7月29日,省政府吴政隆省长在《省政府值班专报》上作出批示:近期高温酷暑,各地各部门要做好防暑降温等工作,尤其要关心照护好老、弱、病、幼等群体及高温作业人员。为深入贯彻落实吴政隆省长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进一步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切实防范遏制高温天气期间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安全稳定。

一、加强防范应对工作组织领导。各区镇、各部门和单位要把防范应对高温天气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气象部门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及时做好高温等恶劣天气的预报预警。电力部门要加强高温期间电力调配,落实保障措施,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防范因用电量过高,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设备负荷过大而引发故障,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制订电力调度方案,必要时依据方案采取电力调控措施。水务集团要做好用水安排,保障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建管部门要督促并指导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公安部门要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爆胎等引发交通事故。卫健部门要宣传中暑救治常识,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食物中毒事件;督促并指导有关单位落实防暑降温卫生保障措施;指导督促各卫生医疗单位备足防暑降温药品,及时对出现中暑症状的病人进行救治。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总工会部门要加强劳动安全监察,查处高温下不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强行工作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市场生产、流通防暑降温药品、防暑防晒化妆品、保健品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因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宣传部门及新闻单位要加强高温防暑、防疫情、防灾避灾知识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增强工作自救互救能力。

二、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针对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各区镇、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7月4日市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海安委办〔2019〕32号)部署要求,始终把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作为重中之重,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要紧盯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旅游、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持以“四不两直”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认真落实各项防暑降温和安全防范措施。

三、严格落实防暑降温各项措施。要督促各用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要妥善安排高温期间职工作息时间和休息场所,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职工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建筑施工等露天作业场所要避开烈日高温时间。同时,做好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和个体防护用品的正常发放工作,确保职工健康,防止发生中暑。对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要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确保安全生产。

四、认真做好困难群众安全保障。要切实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民政部门、区镇(街道)要高度关注三无、五保老人、独居空巢老人、高龄失能老人及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防暑降温工作,要立即组织村(居)工作人员逐户上门走访分散供养的三无、五保老人、独居空巢老人及农村留守儿童,帮助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结合精准扶贫工作,通过“一对一”定点帮扶等方式,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要做好养老机构入住老人的防暑降温工作,及时安装检修防暑降温设施。对部分特殊对象、特殊家庭可安排到当地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确保三无、五保老人、独居空巢老人及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度夏。

五、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各区镇、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开展督查检查,推动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进入战备状态,严格应急装备、物资等有效落实,确保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突发事件能够第一时间按照应急预案和程序要求,科学果断处置,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