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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复工在即,南通市安委会下发通知:必须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两手抓!

来源: 海安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2-10 字体:[ ]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形势平稳,对于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意义重大。针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南通市安委会5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把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摸清抓准重大风险、薄弱环节、关键要害,创造性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平稳,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将对重点行业严格制定验收标准,严格履行验收程序,对重要岗位人员不到位、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安全条件不具备的,坚决不予复产。对于企业而言,将指导督促其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加强人员来源排查和体温检测,为职工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对重点人员务必要逐个落实管控措施,严格落实隔离观察14天的防控措施,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后方可返岗;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加强厂区、宿舍、食堂定时消毒和通风,确保做到措施不落实不开工。必须配足配全各类人员,确保做到主要负责人不到岗不开工、技术负责人不到位不开工、安全负责人不到位不开工、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不到位不开工、设备装置不完好不开工、复产方案未落实不开工。

通知要求,要紧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工矿商贸、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消防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重大危险源、重点灾害、高危作业等薄弱环节,通过优化安全监管监察方式,采取信息化监管、远程视频监控、明查暗访、发动群众举报等方式,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做到安全监管更加有效。

针对危化品生产企业,我市将严格执行复产复工条件确认和报备制度,凡是复工复产企业,必须报乡镇(化工园区、集中区)审核,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方可复工;人员(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等)不足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条件得不到保证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一律不得复工复产。

此外,统筹抓好疫情防控重要物资生产、销售、运输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加强指导、强化服务,督促企业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保安全、促生产,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支撑。要针对当前群众大多居家活动情况,以高层建筑为重点,加强城乡居民住宅巡查检查和宣传提示,保障消防车正常迅速通行。要加强节后返程高峰交通安全管理,紧盯“两客一危”、高铁、民航等强化安全检查,坚决整治各类违法行为。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抓好国务院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派驻督导,实现市、县两级督导全覆盖,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到每个环节和岗位、落到每个责任人。在推进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中,对于关闭退出企业,严格落实“两断三清”措施,坚决杜绝“关而不停”情况发生。要狠抓隐患排查治理,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实行点评通报、分级复核、销号验收等六项推进机制,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

同时,持续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做到情况调度精准、信息汇集及时。加强灾害天气监测预警和部门联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应对。要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工作,有针对性地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科学安排应急处置力量,落实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重点企业的对接联系,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