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镇有关部门、驻镇相关单位:
现将《曲塘镇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和时间节点,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安市曲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1日
曲塘镇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整治方案
为规范和促进全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切实解决回收站(点)安全隐患突出、违章乱搭乱建、无证无照经营和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形成安全整洁有序的公共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无废城市创建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现状,特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面摸清我镇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底数;坚决取缔非法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全面规范并强化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管理;结合全市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鼓励、支持、引导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现代化转型,引导有营业执照、有一定规模的经营者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逐步形成统一规范、卫生整洁、文明有序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体系;达到改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脏、乱、差、散的面貌,营造规范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的工作目标。
二、管理标准
按照相关规定,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应具备以下标准:
1.有固定合法的经营场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无超范围经营。从事生产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回收的须向公安机关备案。
2.有适应经营需要的设施设备,配备消防安全设施,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在工作中,经常检查消防器材完好情况,定期更换药剂。
3.使用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并定期送检。
4.场地相对封闭,可设置高度不超过2.5米的硬质围挡或者院墙,回收的物品分类存放、码放整齐,物品堆高不得超过围挡高度。
5.做到“门前五包”,不得店外经营,无废品乱倒,无污染物随意排放,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周边群众生活。
6.可回收垃圾与再生资源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全过程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经回收后的各类再生资源物品需分类贮存,交由资质企业处置或利用。
三、整治内容
1.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未在营业执照范围内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依法取缔或搬迁至执照登记的地址。
2.整治缺少必要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匮乏的问题;整治存在经营、储存、居住于一体的“三合一”火灾隐患站点;整治内部安全管理混乱,用火用电隐患凸出的问题;整治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知识匮乏、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等问题。
3.整治站点内部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披乱挂、乱涂乱画等影响市容的问题。
4.整治污水乱排、垃圾乱丢或非法焚烧的问题。
四、职责分工及任务安排
成立曲塘镇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负责综合指导、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镇宣传办:负责指导、督查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整治工作,将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考核。
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负责牵头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违章搭建、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查处。
综合行政执法局服务业组:负责制定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配合规划等部门进行回收网点规划。
综合行政执法局安监组: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涉及安全生产等相关问题开展监督和查处。
综合行政执法局消防办:负责指导、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对再生资源站回收(点)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市公安局曲塘派出所:负责查处未入名录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依法查处阻碍执行职务、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局曲塘分局:负责查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资源规划局曲塘分局: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对违反国土空间规划、非法占地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镇建设局环保办: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在从事再生资源收购、贮存、处置中存在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废酸、废油等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各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规划,引导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纳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全面摸查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数量、分布、经营情况等,建立工作台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加强疏导、引导和维稳工作;全面从严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承担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属地管辖责任。
五、整治时间
(一)自查自改阶段(3月20日—3月25日)
对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发送整治通知,积极宣传政策要求,督促各类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自行根据通知内容进行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6日—5月15日)
各责任部门、村(居)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开展一个半月联合集中整治,对无证无照的依法予以取缔,整治不到位的依法处置。对可整改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规范,整治后可引导有一定资质、一定规模的企业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整治期间,每周五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进度。
(三)验收考核、长效管理阶段(5月15日后)
1.在巩固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开展抽查验收,做好底册登记。每月各村(居)开展一次辖区内巡查,每季度各部门开展一次常态化集中整治。巡查、整治情况分别于每月20日、每季度末20日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提高资源化回收利用率,加快全镇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规范转型,推动现代化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及镇区中转站培育建设;做好对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全面规范提升工作,促进再生资源回收领域高质量发展。
六、工作要求
(一)宣传引导,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媒体和舆论导向作用,多形式大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营造集中整治的有利舆论氛围,争取社会的广泛支持,确保实现规范和治理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工作目标。
(二)依法查处,齐抓共管
专项整治工作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要科学组织,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尽职履职、形成合力。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对焚烧垃圾、污染大气环境、引发火灾等突出违法行为,从快从严查处。结合各自实际,实施长效化、规范化管理,不断巩固整治成果,提高管理工作水平。
(三)强化督查、确保成效
为确保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部门要加强自查,了解掌握整治进度。严把考核验收关,要及时对相关情况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通报,对思想不重视、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重新整治,确保完成总体工作目标。
附件:1.曲塘镇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专项整治调查摸底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曲塘镇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万荣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杭小燕镇政府副镇长
周学锋镇政府副镇长
杨啸 镇政府副镇长
余 澄 镇党委委员
张发军市公安局曲塘派出所所长
周婕敏市市场监管局曲塘分局局长
卢飞市资源规划局曲塘分局局长
成员:陈小军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肖鹿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吴娅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万国祥镇建设局副局长
周诗野镇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汤玉荣镇消委会专职联络员
各村(居)党组织书记
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和督促全镇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整治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陈小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提出,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专项整治调查摸底情况统计表
序号 |
经营者 姓名 |
经营地址 |
场地 面积(㎡) |
所属村居 |
存在问题 |
整改类型 (规范/取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