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施工企业、各项目经理、各个体工匠: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住建部、江苏省住建厅、南通市住建局、海安市安委会关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建质安〔2023〕75号)、南通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23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通住建安〔2023〕72号)和《关于印发<海安市建管局2023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海建管〔2023〕24号)精神,制定了《曲塘镇2023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曲塘镇房屋建筑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安市曲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2日
曲塘镇房屋建筑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
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住房城乡建设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安市安委会近期印发的《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南通市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年底,在全镇开展房屋建筑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49条和我市115条具体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政领导责任,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压紧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1.企业和项目主要负责人要带头研究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开展1次针对性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并部署开展自查自改,动态更新安全风险分布图和安全风险清单、管控清单。
2.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项目主要负责人每周要组织对本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3.建立更新企业和项目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限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向属地建管部门、市建管局报告。
4.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
5.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6.组织对外包外租、分包转包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分包转包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承包、承租方是否存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相应资质以及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坚决杜绝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将外包、外租、分包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7.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奖惩制度,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和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
8.建立并有效执行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危险作业管理、发包 (分包、出租)管理等安全生产制度;对风险程度高的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设备、重点生产经营场所,制定并落实专项管理制度;危大工程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根据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9.企业和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及时吸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和本项目同类事故隐患。
10.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逃生演练,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11.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督促本企业依法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含实习生)的劳动保障权益,将接受本企业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含实习生)纳入本企业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严控危险岗位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对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含实习生)加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未经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二)压紧压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1.严格落实《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按照“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标准,对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开展两轮全覆盖精准排查。突出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事故隐患频发的危大工程,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等。
2.突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重点检查临建设施、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是否管理到位;门窗是否设置铁栅栏影响逃生;宿舍是否存在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取暖,乱拉、乱接用电设施;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是否有效、数量是否充足;动火作业是否规范化管理等。
3.突出其他关键设施设备部位和施工环节,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检查基坑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暗挖工程、临时用电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土方作业等高危作业环节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实体隐患,是否制定相应施工方案,是否履行相应审核审批手续,是否按照设计文件、规范标准施工,是否落实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等。
4.认真开展执法人员专题培训。集中组织对我镇建管部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培训要紧密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着重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增强执法人员斗争本领,提升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以及能力水平。
5.聚焦排查整治,精准严格执法。聚焦企业、项目主体责任,强化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要督促企业和项目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以及临时管控措施,做到隐患排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整治效果不理想不放过,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6.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执法。对企业、项目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严格执行“一案三查”、“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着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利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突击夜查、交叉互检等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直奔企业、项目一线、重点点位,察实情、重实效,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杜绝走形式、走过场。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8.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要求,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处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整治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发生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要倒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3个月考勤信息,对长期脱离岗位、安全管理履职不力的,要督促有关企业依据合同约定及时调整,涉嫌违法的要依法处罚。
9.强化运用数字化监管手段。要充分运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及平台小程序等数字化监管手段,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做到事故隐患应纳尽纳,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各类事故隐患闭环整改,扎实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10.部门负责同志带头到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传解读,要组织专家对重点企业、项目帮扶指导;积极服务企业、项目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
(三)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对非报监项目和农民建房的监管制度,加强监管力度。
1.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意见》(通政办规〔2020〕3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网格巡查发现、项目安全风险告知及承诺、工匠管理和监管巡查督查制度,完善“九个一”安全监管模式。
2.认真细化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根据要求严格开展排查整治,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建立报监、非报监工程台账清单(包括“产业焕新、空间再造”项目清单),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做到“四张清单”(底数清单、问题清单、措施清单、闭环清单)。
3.对依法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按属地管理、下沉管理的原则,由镇人民政府负责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业主和施工方落实施工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镇人民政府依法受委托可以依法对建设施工安全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应当领取而未获得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应立即停止施工,在取得合法施工手续、完成执法程序、恢复施工前,协助镇行政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做好安全监管,督促项目参建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就停工期间的工地安全作出安全承诺,签署安全承诺表。
5.重点加强农民自建房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排查,督促业主和施工方落实施工安全主体责任,购买意外伤害险,严禁使用超龄人员和未经备案、教育考试合格的个体工匠,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消除安全监管盲区。村民自建住房可以选用免费提供的农村住房通用图集,或者委托具有建筑、结构专业的注册人员设计施工图,保障施工方按设计图进行施工。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镇建管部门制定印发本部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完善排查整治内容和标准要求,开展全面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和集中治理阶段(5月下旬至10月上旬)。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将重大事故隐患问题于每月25日前按监管职责上报属地建管部门及市建管局。属地建管部门及市建管局各责任科室要认真审核企业、项目上报的隐患问题清单,对重大隐患形成清单;同时要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三)排查整治“回头看”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底)。组织对企业、项目自查自改和集中治理行动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重点难点问题紧盯不放、督促整改到底;对行动开展不力、问题突出的重点企业、项目进行督查督办。
(四)巩固提升阶段(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隐患整改情况、取得实际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组织相互学习借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建管部门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负责同志抓好组织协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形成工作合力。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排查整治内容和标准要求,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统筹推动各项工作,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项目开展帮扶指导,强化人力财力等保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镇建管部门成立以丁小军同志为组长,杭小燕、杨啸同志为副组长,丁庆富、于万龙、石国俊、顾旭平为成员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石国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并综合指导、协调各建管部门、各企业和项目开展专项行动。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项目的违法违规问题,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项目主体责任落实。严格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有效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提升企业、项目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三)严格监管执法。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互查等方式提升执法质量。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执法,对屡查屡犯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和重点企业、项目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企业、项目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宣传培训。组织开展好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及时宣传专项行动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对查证属实的线索,给予重奖。开展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组织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部门负责同志要带头到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传解读。
曲塘镇2023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深化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治理行动成效,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持“小切口、抓关键”,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扎实开展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宣讲和培训
1.深入学习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以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各村居、各建筑企业要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并深入企业和项目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学习宣讲。督促企业和项目以“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交流学习体会。
2.组织开展标准规范专题集中学习培训。要组织全体监管人员对《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消防条例》《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等政策法规集中开展专题学习培训(至少1次)。各企业、项目要借助本次“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契机,结合“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上线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库,组织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学习培训。
(二)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开展宣传教育
1.组织观看安全月启动仪式、“建安码”试点推动暨质量安全观摩会和“安全生产大讲堂”栏目。组织相关企业和项目按时观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和“建安码”试点推动暨质量安全观摩会。运用“省安管系统”和正在全省部分区域试点施行的“建安码线上安全教育平台”(登录方式详见附件1)观看“安全生产大讲堂”专题授课栏目。
2.参加安全生产专家宣讲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省住建厅将与相关单位联合举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公益巡讲”活动,线上公益讲座定于6月8日14时。各村居、各建筑企业和项目要认真组织人员提前报名并准时在线观看(报名观看方式见附件2),有需要的可联系对接省级专家教授,预订讲课内容和时间(课程、授课人信息等见附件2)。
3.参加安全竞赛活动。组织企业和项目积极参加“2023年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2023年江苏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竞赛”活动(活动内容另行通知)。
4.参加应急宣传活动。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组织全员观看全国“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积极参加全国“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和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活动。
5.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前后,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线上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色场馆的宣传展示工作。
6.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督促企业和项目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安全操作卡和应急处置方法应急卡,签署安全生产职责承诺卡。
7.开展“安全承诺践诺”活动。企业和项目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上一堂安全课、看一部警示片、开展一次“安全承诺践诺”,落实“五带头”要求,切实提高企业和项目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
8.积极申报全省安全生产“云观摩”工地。局质安科、安监站负责梳理具有特色、能起到引领作用的优秀项目推荐为“云观摩”项目。
9.各企业、项目要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形式,营造强大宣传声势,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三)深入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要针对坍塌、高处坠落、火灾、触电、机械伤害、中毒等常见事故类型,组织施工现场开展检验性、示范性、研究性、全员性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各村居要在辖区内选取至少一个项目,根据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暨现场观摩会。
(四)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1.结合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等专项行动,突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部位和高处作业、动火用电、有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做好企业和项目层面自查自纠以及属地复查工作。
2.加强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督促企业和项目运用“省安管系统”加强在建项目安全管理、规范建筑工地班前安全“晨会”、严格执行“安全日志”等现场管理措施落实落地,并加强检查指导与宣传推进。
3.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督促企业和项目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4.进一步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熟练掌握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制定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巩固提升行动阶段至少带队组织1次工程项目分包情况全面排查和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全国第22个、全省第30个、南通市第36个、海安市第36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统筹谋划、完善方案、明确分工,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保障“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顺利开展,切实将安全发展理念转化为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镇建设局成立以丁小军同志为组长,杭小燕、杨啸、周学峰同志为副组长,丁庆富、于万龙、石国俊、顾旭平、蒋俊峰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石国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并综合指导、协调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发放有关宣传材料,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工作。
(二)提升活动效果。要把活动开展与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制度化管理、实时化监控、自动化阻隔、现代化救援”四项举措提升本质安全等统筹起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深入开展。以“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标准,精准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精准开展严格执法,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组织安全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施工一线,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一案双罚”和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等相关工作。
(三)强化信息报送。请村居指定联络员,负责活动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及时总结上报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创新管理、前沿技术、典型案例、亮点做法和特色活动(联系人:周宇,电话:17358220627)。
附件:1.“建安码线上学习平台”集中学习登录方式
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公益讲座课程表及线上报名方式
3.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_______
活动项目 |
活动进展情况 |
1.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各级主管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安排安全生产专题学习( )场,参与( )人次; 各级主管部门负责同志组织开展宣讲活动( )场,参与( )人次;开展基层调研( )次,发表署名文章或心得体会( )篇。 |
2.聚焦专项排查整治,全力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上安全课( )场,看警示片( )部,开展“安全承诺践诺”活动( )场,累计参与( )人次,累计( )名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 各企业组织开展“班前五分钟”“安全生产大家谈”“以案说法”等安全教育活动( )场,参与( )人次; 报道企业和项目主要负责人“五带头”( )次; 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 )场,参与( )人次; 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大排查( )次。 选送“四化”典型经验做法( )条,主流媒体刊发( )条。 |
3.着眼推进安全宣传“五进”,精心组织应急科普宣教活动。 |
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 )场、参与( )人次,网络直播( )场、( )人观看; 通过主流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展示特色场馆( )次; 参与全国“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 )人,答题( )人次;参加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活动发布视频( )个。 |
4.充分借助媒体和社会监督力量,曝光一批重大问题和隐患。 |
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 )个; 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公布“一案双罚”典型案例( )个,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含危险作业罪)等各类典型案例( )个。 |
5.组织开展常态化、场景式应急演练,推动全民应急能力提升。 |
企业组织事故应急演练( )场,参与( )人次,开展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 )场,参与( )人次; |
6.其他特色活动 |
活动名称( ),组织( )场/次,参与( )人次。 |
注:根据部门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填写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