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2020年招考“定制村干”公告
来源: 曲塘镇 发布时间:2020-04-25 11:4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学生投身现代农业,培养一批农村发展急需、政治素质好、发展能力强、留得住、扎下根的村干部队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决定2020年继续实施江苏省“定制村干”培育工程。现将我市的招考简章通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面向海安市招生10名。定向培育学校为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为现代农业技术,毕业学历为大专,全日制学习时间为3年。

二、招考条件

1.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能吃苦耐劳;热爱农村,热爱家乡。

2.具有海安市本地户籍,志愿从事农村基层工作,自愿签订定向培育协议。

3.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的高中教育阶段文理、艺术、体育类毕业生,录取时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往届生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因违纪违法正在被相关部门处理的。

3.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三、学费补助

对全日制“定制村干”在校学习期间各门功课成绩合格的,每生每年补助8000元,于每学年结束时发放。

四、就业政策

1.“定制村干”大专毕业并取得相应证书后,必须服从就业分配,由市委组织部统一调配至各区镇(街道)所辖村(社区)工作,与所在区镇(街道)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见习期1年,期满考核合格后作为村(社区)定编干部管理使用,工资不低于所在村(社区)部门干部平均工资。

2.“定制村干”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含见习期)。毕业后即到村(社区)连续工作满3年的,发放一次性奖励10000元,连续工作满6年的,再发放一次性奖励10000元。聘用期间(含见习期)因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原因不能完成本职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所在区镇(街道)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培育对象自主择业。

3.“定制村干”不服从分配或到岗后未满服务年限的,均视为违约,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或不再续聘,市委组织部对“定制村干”不再安排工作岗位。同时,将其个人失信行为呈报相关部门备案。

五、报名方式及志愿填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4日—4月26日,截止时间4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考生由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

3.报名网址:

(1)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

http://zsw.jsafc.edu.cn

(2)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http://www.jseea.cn

4. 报名流程:登录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确认提交→考生网上支付考试费用。

(二)志愿填报

报考海安市“定制村干”考生必须A志愿填报“现代农业技术”专业,其余志愿可以正常填报其他专业。

六、考核

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考核内容:文化测试+面试。

考核时间和地点:

1. 语文、数学、外语文化测试安排在5月11日,考生集中在参加测试,具体由市考试院定考试地点。文化测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2.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加分政策

1. 烈士子女考生可加10分。

2. 少数民族考生可加3分。

3.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可加10分。

以上加分由省考试院统一提供,考生无需提供材料。

八、激励政策

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设置优秀新生奖学金,具体如下:

荣誉奖励: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员)奖励2500元;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员)奖励1000元。考生须在5月10日(以邮戳为准)前将相关材料通过EMS邮寄至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或者将材料扫描(拍照)后发送到招办邮箱2794747210@qq.com。

九、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政策加分

(二)录取原则

1. 总原则:遵循“分数优先、满足志愿、分类录取”的原则。

2.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语数外测试总成绩排序,如还同分的则以语、数、外单科成绩排序录取。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 未被“定制村干”录取的考生可凭语数外联测成绩参加其他专业录取,录取规则同普通考生一致。

4. 已被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录取。

5. 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且体检结果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十、日程安排

4月24日—26日:考生网上报名、支付文化测试费用;

5月7日前:考生资格审查;海安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公安局进行“定制村干”考生户籍审核;

5月10日前:考生将荣誉奖励相关材料通过EMS邮递至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或者将材料扫描(拍照)后发送到招办邮箱2794747210@qq.com;

5月11日:考生参加语文、数学、外语文化测试。

本简章由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中共海安市委组织部、海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513-88908211(海安市委组织部)

0513-88918136(海安市招生办公室)

13775396631(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