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qtz/2024-00014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关于印发《曲塘镇2024年林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4-02-27 | 发布日期: | 2024-03-07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曲塘镇2024年林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
各行政村(居),机关各局(办、中心),驻镇各单位:
现将《曲塘镇2024年林业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安市曲塘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
曲塘镇2024年林业工作意见
2024年,我镇林业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切实推动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持续推进全镇林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镇林业发展实际,制定2024年林业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全面推行林长制,压紧压实镇村两级林长责任,科学开展国土空间绿化,加强林业资源管护,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切实抓好野生动物保护、森林防灭火、美国白蛾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推动林长制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为书写出中国式现代化的海安绿色答卷贡献曲塘力量。
二、目标任务
2024年计划净增造林10亩,更新造林150亩,完成森林抚育300亩,新建农田林网控制面积150亩、更新完善1500亩,建成全民义务植树基地1个,建设省级绿美村庄1个;推进古树名木挂牌保护,抓好以美国白蛾为重点的病虫害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内;加强森林防火预警工作加强森林防火,森林火灾控制在0.3‰以内。
三、主要增绿措施
(一)科学开展国土绿化
严格按照“非农化”、“非粮化”要求,创新思路、超前落实,在不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前提下,充分摸清边角地、废弃地、农田林网等造林地块,深挖造林潜力,以及补植补造、退化林修复和低效林改造等森林质量提升需求,为科学有序推进冬春绿化早做准备,为完成净增造林任务打基础。(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曲塘分局,责任单位:镇林长办)
(二)建设绿美村庄
建设绿美村庄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以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为目标,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省级绿美村庄建设为重点,通过不懈努力和持续打造,着力提升绿美村庄建设质量,全面保护乡村绿化成果,全力提升林业生态服务功能和价值。根据省林业局下达的建设任务,按照《江苏省绿美村庄211提升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开展顾庄村绿美村庄建设。(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曲塘分局,责任单位:镇林长办、顾庄村)
(三)扎实推进河道绿化
实施通扬运河、戚湾河两条等级河道河岸线管理范围内河道绿化工程;实施新申报省级生态河道东姜黄河、崔母河、曲联河、东护焦河、章海河五条等级河道河岸线范围内绿化补植工程。(责任单位:镇水利站、河长办)
(四)加快推进镇区绿化
实施金都路生态停车场绿化工程。(责任单位:镇建设局、曲塘村)
(五)持续推进道路绿化
开展建设路西延等道路景观绿化工程建设。(责任单位:镇建设局、曲园村、兴曲村)
四、全面推进林长制建设
(一)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根据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十四五”规划的要求,开展好松材线虫病防控5年攻坚行动,突出抓好美国白蛾等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创新开展美国白蛾跨区域联防联控,协助市局开展监测及防控工作。各行政村(居)要建立健全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一旦发生疫情按预案执行。加强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防止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扩散蔓延。(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曲塘分局,责任单位:镇林长办、各行政村(居))
(二)加强森林防火不放松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系列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管理网络体系。全面压紧夯实森林防火责任,确保组织领导到位、保障配置到位、应急值守到位、督查考核到位、信息报送到位,防止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曲塘分局、镇林长办、镇综合执法局、镇消防中队)
(三)加强林带管护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海安”建设为总抓手,倡导爱绿护绿新风尚,持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各行政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植树造林和绿化管护,积极解决“重栽轻管”问题,对于缺株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退化防护林修复技术规程》(LY/T3179-2020)和《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1690-2017)组织实施。(牵头单位:镇农业农村局、市资源规划局曲塘分局,责任单位:镇林长办、各行政村(居))
(四)解决历年重点绿化工程遗留问题
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协调启扬高速绿化工程遗留问题解决。(牵头单位:镇林长办、崔母村)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镇上下要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林业工作的认识。镇林长办工作责任单位要对照分工,切实履职,强化考核,形成合力。各行政村(居)是辖区范围内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努力实现森林资源“一增、二保、三防”目标(增加森林蓄积量,保持森林覆盖率和林地保有量稳定,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二)加强宣传引导
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继续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湿地日、义务植树节和爱鸟周宣传活动,增强全民绿化意识,提高爱绿护绿自觉性。组织广大干群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鼓励发展庭院绿化,形成绿化家园、人人有责的氛围。镇林长办责任单位、各行政村(居)要通过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活动,并及时将工作成果报镇林长办。
(三)提升绿化水平
严格遵守国家、省市“非农化”、“非粮化”政策,务实节俭、科学绿化,避免盲目应用外来树种,纠正不顾实际片面强求四季常绿、三季有花等不科学的绿化方式,杜绝不科学的过密造林、截干造林和反季节造林,提倡使用全冠种苗。有效借助自然力量培育森林,反对违规采挖大树造林和片面追求一步成林、一夜成景、搞形象工程等情况,大力推行以乔木为主、降低养护成本的因地制宜节约型绿化模式。新造林要及时采取松土、除草、施肥、除萌和修枝等技术措施,确保苗木成活。对低洼新造林地块要及时进行开沟理墒,做好排水排涝工作。除技术规程规定外,禁止使用劣质苗,不得使用杀头苗,系统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碳汇能力。
(四)严格考核奖惩
细化落实考核细则,将林业工作纳入对各行政村(居)、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对净增造林面积和新建全民义务植树基地的相关村实施加分奖励,对林业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并就林业相关激励政策给予倾斜,对工作失责或工作成效较差的,限期整改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附件:2024年林业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4年林业工作任务分解表
行政村 |
造林面积(亩) |
||||||
净增造林 |
更新造林 |
森林抚育面积 |
农田林网控制面积 |
全民义务 植树基地 |
|||
新建 |
更新完善 |
||||||
合计 |
10 |
150 |
300 |
150 |
1500 |
1 |
|
章郭村 |
3 |
6 |
3 |
30 |
|||
万庄村 |
5 |
10 |
5 |
50 |
|||
周桥村 |
17 |
34 |
17 |
170 |
|||
胡庄村 |
21 |
42 |
21 |
210 |
|||
崔母村 |
17 |
34 |
17 |
170 |
|||
陆庄村 |
1 |
2 |
1 |
10 |
|||
创新村 |
4 |
8 |
4 |
40 |
|||
刘圩村 |
5 |
10 |
5 |
50 |
|||
罗町村 |
6 |
12 |
6 |
60 |
|||
郭楼村 |
2 |
4 |
2 |
20 |
|||
中桥村 |
2 |
4 |
2 |
20 |
|||
群贤村 |
1 |
2 |
1 |
10 |
|||
大陈庄村 |
4 |
8 |
4 |
40 |
|||
富民村 |
4 |
8 |
4 |
40 |
|||
万杨村 |
1 |
2 |
1 |
10 |
|||
顾庄村 |
5 |
10 |
5 |
50 |
|||
徐庄村 |
1 |
2 |
1 |
10 |
|||
兴花村 |
1 |
2 |
1 |
10 |
|||
李庄村 |
1 |
2 |
1 |
10 |
|||
花庄村 |
20 |
40 |
20 |
200 |
|||
兴曲村 |
8 |
16 |
8 |
80 |
|||
银树村 |
3 |
6 |
3 |
30 |
|||
江桥村 |
0.5 |
1 |
0.5 |
5 |
|||
龙池村 |
3 |
6 |
3 |
30 |
|||
曲塘村 |
14 |
28 |
14 |
140 |
|||
曲园村 |
0.5 |
1 |
0.5 |
5 |
|||
备注 |
1.林业工作考核: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占45%,森林防火工作10%,林业病虫害防治占10%,林业工作宣传报道占10%,日常交办工作占25%,植树节提供现场,加1分;新增成片造林2亩以上,通过市自然资源局验收加2分,5分封顶。 2.造林以及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造林绿化落地上图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办生字〔2021〕87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