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qtz/2021-00016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曲塘镇 | 文号: | 曲政发〔2020〕135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8-24 | 发布日期: | 2020-08-2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进一步做好河长公示牌规范设置工作的通知 |
各村(居)、相关镇河长联系部门:
为落实江苏省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印发的《河湖长公示牌设置规范》(试行稿)以及南通市、海安市关于河长公示牌设置的相关文件精神,畅通群众知情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请全镇各村全面开展河长公示牌核查和规范设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长公示牌设置全覆盖
按照河长公示牌设置要求,所有设立河长的河道均需设立河长公示牌。要确保实现所有河道河长及公示牌两个“全覆盖”。曲塘镇辖区内一、二级河道河长公示牌由镇河长制办公室设置安装,三、四级及以下河道河长公示牌由各村设置安装,统一尺寸为0.9m*0.6m,材质为不锈钢,式样参照原有的公示牌架子。安装地点必须设置在河道旁主干道、桥梁等醒目位置。
二、河长公示牌信息及时更新
河长制公示牌的内容须完整、准确、清晰、简洁,版面布局应大方、美观、紧凑,严格对照《河湖长公示牌设置规范》(试行稿)的要求制作。曲塘镇河长制办公室统一制作公示牌内容,各村村级河长、河道具体责任人负责张贴、监管和维护。公示牌正面张贴河长信息,背面张贴“十个禁止”。公示牌完好性出现问题时,公示牌设立单位、村应及时修复或重置。信息发生变化的公示牌,各村须在1个月内反馈至镇河长制办公室进行信息更新。各村河道具体责任人需将更新后的河长公示牌拍照上传至南通市河长制监督信息管理平台( APP)。
三、分级核查确保工作质量
各级河长公示牌由镇水利站、镇环境整治办、镇河长制办公室进行现场核查验收。核查中发现河长公示牌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或信息有误的,核查验收组应及时反馈镇河长制办公室,由镇河长制办公室通报存在问题,下发整改交办单,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报核查验收组确认销号,确保河长公示牌全覆盖、全更新。
公示牌的设置工作请各村于8月30日前全部落实到位,现场核查验收及整改工作于9月15日前全部完成。公示牌规范设置久拖未决的,镇河长制办公室将把问题反馈至镇总河长,作为下一轮河长巡河调研督查的重点。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