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21568/2013-00002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曲政〔2013〕70号 | |||
成文日期: | 2013-08-14 | 发布日期: | 2013-08-14 | 有效性: | |
名称: | 曲塘镇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
曲塘镇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各中小学幼儿园、镇直各单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现就我镇今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施教区的划分:
1.幼儿园:
中心幼儿园:曲塘镇区、曲塘村、兴曲村、花庄村(新
江海高速以北)、原章郭乡老328国道沿线。
双楼幼儿园:原双楼镇。
章郭幼儿园:原章郭乡(除老328国道沿线)。
顾庄幼儿园:原花庄乡(除花庄村新江海高速以北)。
李庄幼儿园:原李庄乡。
2.小学:
按所在幼儿园施教区组织招生,即:
中心小学招收中心幼儿园施教区的学生。
双楼小学招收双楼幼儿园施教区的学生。
章郭小学招收章郭幼儿园施教区的学生。
顾庄小学招收顾庄幼儿园施教区的学生。
李庄小学招收李庄幼儿园施教区的学生。
3.初中:
初中按所在小学施教区组织招生,即:
曲中附中招收中心小学、李庄小学、顾庄小学、章郭小学施教区毕业班学生。
双楼初中招收双楼小学施教区毕业班学生。
二、招生时间:
8月24-27日各幼儿园招生。
三、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招收
小学招收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满6周岁)的儿童。不得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初中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要求:
1.保证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全部入学。各小学和幼儿园要积极宣传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坚持就近入学、免试入学。招生前要发布招生通告,在规定的时段内接受本施教区适龄少年儿童报名,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受本施教区适龄儿童入学,对辍学的学生要及时做好动员入学工作,必要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强制入学。
2.各学校在规定的施教区范围内组织招生,不得采用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不得跨规定区域宣传和招生。
3.本镇幼儿入园须凭幼儿全家户口本、儿童父母房产证、幼儿出身证、幼儿防疫接种证等到施教区幼儿园报名;一年级新生入学须凭《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指导书》或《统筹安排入学结果告知书》到施教区小学报名;小学毕业生须凭《义务教育初中入学指导书》或《统筹安排入学结果告知书》到施教区初中报名。
4.各学校要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规范编班管理。初中、小学班额应控制在省规定标准以内;幼儿园严格按年龄编班,严格控制班额。
5.镇内两校交界地区少年儿童原则上按施教区入学。如到邻校就读,路途确比施教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更近,需跨校就读的,经镇教办协调确定公共施教区,并由镇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6.外来务工、经商、创业人员的子女在本镇接受教育,应一视同仁。由生源学校分类采集、核查、确认信息,将符合统筹安排入学的学生名册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镇教办;镇教办汇总审核后,根据具体情况,本着相对就近、公平公正原则,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
7.两镇交界地区,确需跨镇就读的,且学生居住地在两镇协调确定的公共施教区内的,可直接凭《义务教育入学指导书》到邻近学校报名就读。
8.残疾少年儿童入学:①视障、中重度聋哑少年儿童由家长申请、学校推荐、镇组织统一介绍分别入市盲校、县特殊教育学校。②“智力发展差异”重度少年儿童由学校推荐、镇介绍、县测试组认定后,入县特殊教育学校;“智力发展差异”中度少年儿童可入县特殊教育学校,也可在初中、小学随班就读,学校应尊重家长的意见;轻度少年儿童应在施教区学校就读,各初中、小学不得拒绝。③具有学习能力但不能自理的适龄少年儿童,县特殊教育学校和施教区学校应指导和协助其家长制订、实施特殊教育计划。④因生理等严重缺陷需要延缓或免于入学的,必须凭二级以上医院证明,由家长和所在施教区学校向镇提出申请,镇教育助理组织审核、登记造册,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免学、缓学申请表》另发)。未办理免学、缓学手续又未按时入学的适龄儿童,列入施教区学校的辍学率统计。
9.招生工作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各校严格执行好招生的各项政策与纪律,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努力做好服务工作。
10.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海安县2013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贯彻执行。
以上精神,希认真贯彻执行。
曲塘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