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qtz/2022-00025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通知
发布机构: 曲塘镇 文号: 曲政发〔2022〕28号
成文日期: 2022-02-19 发布日期: 2022-03-0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曲塘镇2022年城镇管理工作意见
曲塘镇2022年城镇管理工作意见
来源: 曲塘镇 发布时间:2022-03-01 14:5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管理行为,提升城镇管理水平,巩固提升城乡建设成果,完善城乡网格管理一体化,持续推进我镇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向上、向好发展,按照《海安市2021年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海办发〔2021〕43号)、《曲塘镇2019年新老集镇区镇容镇貌及农民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意见》(曲政发〔2019〕36号)以及市镇关于城镇管理工作相关会议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意见。

一、组织领导

成立曲塘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城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副镇长杨啸任组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陈小军任副组长,镇纪委、执法局及相关村(居)人员为考核组成员。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实行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年终对各村(居)月度考核结果进行汇总作为“年度奖励”资金发放依据。

二、镇容镇貌管理

为了加强镇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一个优美、文明、卫生的工作生活环境,改变新老集镇区脏、乱、差现象,各相关村(居)要加强对新老集镇区的镇容镇貌、环境卫生的整治。

(一)考核对象

涉及新老集镇区管理的村(居):李庄村、银树村、创新村、章郭村、刘圩村、顾庄村、胡庄村、徐庄村、花庄村。

(二)交办事项

各相关村(居)聘请电瓶车排放人员负责辖区范围内主要道路电瓶车排放及流动摊点的劝导:李庄村4名、银树村1名、花庄村2名、徐庄村2名、顾庄村4名、刘圩村8名、创新村4名、章郭村2名。相关人员工资按照每人800元/月的政府指导价实行,经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核后由所属村(居)结付。主干道两侧电瓶车每天保持摆放整齐,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检查发现电瓶车失管失控、无管理痕迹,通报一次扣20元。

(三)考核内容

1.队伍建设(20分)村干部、协管员、保洁员、电瓶车排放人员配备按照交办要求且满足工作需要,常态化巡查管理、保洁成效明显、电瓶车排放规整得2分。每次暗访或明查时发现村干部、管理人员、保洁人员或电瓶车排放人员现场管理,有管理痕迹,每次加1分。

2.交办工作(18分)交办工作及时落实,完成情况及时回复,群众投诉及时处理得2分,每发现一处未落实扣2分,扣完为止。

3.集中整治(30分)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全区域的镇容环境整治得3分,否则不得分。每清理一处垃圾死角、清理一次乱堆放、整治一次广告、整治一次店外占道经营、整治一次乱停乱放各加1分(提供对比图片),加满30分为止。

4.长效管理(32分)新老集镇区镇容镇貌秩序良好,交通畅通,路灯照明开闭正常,清扫保洁到位。

①无乱搭乱建得4分,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②无乱堆乱放得4分,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③店外经营、流动摊点得到有效控制得4分,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④交通顺畅、停车有序得4分,每发现一处乱停车扣0.5分,扣完为止。

⑤广告、店招规范得4分,每发现一处破损、不规范广告店招、占道灯箱、小广告牌扣0.5分,扣完为止。

⑥无城市牛皮癣广告、无橱窗张贴得4分,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⑦垃圾清运及时、环卫设施满足需要得4分,每发现一处露天垃圾、破损环卫设施扣0.5分,扣完为止。

⑧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污水,秩序良好得4分,每发现一处垃圾、污水、市场外溢扣0.5分,扣完为止。

5.加减分项目

①年底组织相关人员对村(居)镇容镇貌管理工作随机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在80%(含)以上的得2分,每降10%扣1分,60%以下不得分。

②新老集镇区管理,被上级相关部门明查暗访发现问题的作加倍减分处置。

(四)评分标准

镇容镇貌考核结果在2022年农业农村工作百分考核中加减分2分。按照考核排名,以0.5分为阶梯价值,第五名不加不减。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5分,第三名加1分,第四名加0.5分,第五名不加不减,第六名扣0.5分,第七名扣1分,第八名扣1.5分,第九名扣2分。

全年积分在农业农村工作百分考核中加减2分。

三、农民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

农民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按照《曲塘镇2019年新老集镇区镇容镇貌及农民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意见》(曲政发〔2019〕48号)以及市镇关于农民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相关会议要求推进。各村按考核要求制定小区物业管理的相关职责制度,明确一名村干部牵头负责,同时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的考核,拟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和考核细则,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相关报酬和奖励仍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7〕105号)实行并由所属村(居)结付,其报酬和奖励发放前必须经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平时每月考核的情况加以确认后方可发放。

(一)考核对象

涉及农民安置房物业管理的村(居):罗町村、刘圩村、郭楼村、胡庄村、崔母村、李庄村、徐庄村、花庄村、兴曲村、曲塘村、周桥村。

(二)交办事项

1.工作重点和目标。各村(居)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小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种乱植、乱搭乱建、乱倒乱抛等五个方面进行清理。各村(居)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对接,开展突击性小区环境整治活动,力争2022年罗町、刘圩、胡庄争创“南通市优”小区;李庄、徐庄、周桥、曲塘争创“海安市优”小区;崔母、郭楼、花庄、兴曲争创“达标”小区

2.道路绿化管理和维护。针对部分小区绿化破坏、道路破损严重问题,请各村(居)于6月底前完成农民安置房小区的绿化补植、道路修补工作,届时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村农民安置房绿化管理、道路维护工作列入全年农业农村加减分考核。

(三)考核内容

1.管理机构组建(5分)各村(居)已于2021年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年底前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建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工作站,成立物业矛盾调处领导小组,成立小区物业企业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全部落实得5分,每有一项不落实视情扣1-2分。

2.经费和人员落实(5分)落实小区物业管理资金,落实小区整治改造和日常维修资金,落实街道社区物业管理机构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全部落实得3分,有一项不落实扣1分。

物业管理有专职人员负责,准时参加会议及时回复通知得2分,会议缺席一次扣1分,微信通知无回复一次扣1分。

3.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及集中整治(40分)各村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小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种乱植、乱搭乱建、乱倒乱抛等五个方面进行清理。五个方面全部清理到位并留有台账资料,同时在工作群上及时反馈整治照片的,属于达标小区。辖区内小区按序时整治并达标的得40分,以上五个方面有一项不达标扣8分。市明查作为扣分点,影响全镇考核的,该项不得分。

4.长效管理(40分)长效管理工作要做到四个及时:台账记录整治照片反馈及时、交办工作完成及时、环境卫生整治及时、应急事件处理及时。以上四个及时有一项不到位扣10分。市明查作为扣分点,影响全镇考核的,该项不得分。

5.群众满意度测评5每季度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村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随机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在80%(含)以上的得5分。80%以下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各类投诉事件处置不及时一次扣2分。

6.工作创新5分)承办市物业管理会议的得2分;接待海安市以上涉及城镇管理方面的现场会的得2分,通过省市优秀示范小区创建并命名的得1分。

全年积分在农业农村工作百分考核中加减2分。

(四)评分标准

小区物业管理考核结果列入2022年农业农村工作百分考核中加减分2分。按照考核排名,以0.4分为阶梯价值,第六名不加不减。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6分,第三名加1.2分,第四名加0.8分,第五名加0.4分,第六名不加不减,第七名扣0.4分,第八名扣0.8分,第九名扣1.2分,第10名扣1.6分,第11名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