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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扶式拖拉机运输机组注销公告

来源: 海安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发布时间:2020-09-04 字体:[ ]

根据《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验为每年一次,逾期未参加安全检验的,由登记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通知其所有人参加安全检验。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由登记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公告注销其证书、牌照。”之规定,现将我市1065台符合条件的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予以公告注销,未收回的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公告作废。(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公告注销的上道路拖拉机名单截止到2018010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