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07 11:10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局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局领导工作分工如下:

臧忠:主持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负责全面从严治党、机关党建、内部审计的总体工作。

于木军:分工农业产业发展、局机关招商引资和房屋征收工作。负责“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重要活动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和对接市以上农业农村考核工作,统筹“五个一”产业提升工作;负责区镇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乡村振兴杯考核、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招才引智”工作和农业人才工作;负责乡村产业发展、项目农业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项目管理工作,以及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农产品品牌培育、休闲观光农业、农业保险、农村金融等工作。联系乡村产业科、项目办。

杜明军:分工农产品质量建设、农业政策法规工作。负责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与农村能源(含节能减排)、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监管、动物卫生监督、饲料兽药管理、畜禽屠 宰管理、农村宅基地违法行为查处的执法检查和农业诚信体系建 设,以及农业法制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农业行政执法、行政 审批,农业、科教(协)、农业服务体系、农民培训、 “263”专项整治行动和“河长制”工作。联系法规科(行政服务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科、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科教站和农民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曹剑华:分工高标准农田、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组织开展节水农业灌溉工程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和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农机装备与技术推广、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做好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工作。联系农田建设科、农机科、农机推广站。

徐艳:分工市乡村振兴局日常工作、农村土地承包、家庭农场建设、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机关内部管理、机关财务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民宅基地管理工作。负责农民增收、农村居民收入监测、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调解、被征地农民身份界定、农村建房、农村承包土地确权后续工作、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村级“三资”管理、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以及来信来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汛防灾、人民武装、 “双拥”建设和服务企业“科技行”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管理、财务及审计、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农民体育工作。联系办公室、财审科、政策与改革科、宅基地利用管理科、经管站、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董飞:分工畜牧兽医工作、渔业渔政和渔业安全工作。负责畜牧业生产、畜牧兽医行政许可、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动物 疫病防控、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畜牧兽医管理、种畜禽管理工作,以及市、区(镇)畜牧兽医站的管理工作;负责 海洋渔业和水产、渔业生产(含水产品质量安全)、渔港建设管 理、渔政执法;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海洋、内河水域渔业生产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工作。联系畜牧兽医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办公室)、市畜牧兽医站、渔业渔政监督管理科、水产站、种畜场、富民畜牧兽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薛岩:分工种植业和统筹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园区以及作物栽培、植保、种子、耕保、蚕桑、果蔬、园艺、设施农业、农药与肥料监管、耕地土壤治理修复、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种田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工作;统筹农业安全生产的组织计划、推进落实、指导督查和应急处置工作。联系种植业科、作栽站、植保站、耕保站、蚕桑站、果蔬站。

肖娟:分工市委农办日常工作、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工作。负责农村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工作、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乡村振兴示范县(镇、村)创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户厕改造、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联系综合科、扶贫科、人居办。

王虎林:分工机关党建日常工作。协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作风建设、舆论宣传、文明卫生城市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以及干部、人事、工资(含知识分子、劳动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纪检监察、老干部和“帮村帮户”工作。联系机关党委、人事科。

周福余:分工区域农业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农业产业集群培育工作,以及局所属企业改革后续工作。负责五大区域服务中心的建设、管理工作;结合区域内产业特色,做好农业特色产业、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的培育发展工作。联系五大区域农业服务中心(里下河、西南、东部、开发区、高新区)。

乔爱华:协管人居环境、农村改厕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建房工作。

王德明:协管海洋渔业与水产工作。

仲政凯:协管种植业工作、局属企业改革后续工作。

余端进:协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王文池:协管办公室及其相关工作。

姚广富:协管农产品质量建设、农业政策法规工作。

谢根生:协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工商联工作。

严小宏:协管房屋征收、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洪善群:协助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