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海安市2025年度“新农人”培育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域中心: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做好全省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度海安市“新农人”培育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下达,请各区域中心对照积极组织。
一、培育人数
全市培育10个“新农人”,各区域中心择优推荐2名。
二、推荐条件
1.遵纪守法,年龄在5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思路开阔、敢于创新,在当地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有强烈学习意愿的各类主体。
2.自愿参与本项目,且能积极配合完成项目所有培育内容。
3.从事当地农业主导、优势或特色产业3年以上,形成稳定的经营模式和一定规模,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有长期和应用从事农业及相关产业且带动农户共同发展的意愿,善于接受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和新理念,主动向农户分享经验、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近2年累计带动30户或100名以上农民实现增收致富。
5.已被遴选为省级乡村振兴“头雁”带头人、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大型企业负责人员不在此次遴选范围。
三、培育对象推荐程序
1.由各区域中心组织有意愿和符合条件的主体填写信息登记表(附件),并按申报条件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上均为复印件)。
2.所有材料一式三份,经区域中心审核后,报送至科教站1308。电子版发送邮箱:hanynckjz@163.com。
四、申报时间:2026年3月18日—3月25日
联系人:李叶青,电话:0513-88813792。
附件:1.2025年度海安市“新农人”培育信息汇总表
2.2025年度海安市“新农人”培育信息登记表
海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