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量确认公示
全市各秸秆综合利用主体:
海安市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量根据主体申请和区镇初验上报、第三方核查初步确认并上网初公示、有异议的主体提交异议申请表并完善材料,全市各主体利用量已由第三方核查和相关审核确认,现将确认数量予以公示。
海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7日
(公示)2021第三方核实秸秆用量公示后补充材料再核量.xlsx
全市各秸秆综合利用主体:
海安市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量根据主体申请和区镇初验上报、第三方核查初步确认并上网初公示、有异议的主体提交异议申请表并完善材料,全市各主体利用量已由第三方核查和相关审核确认,现将确认数量予以公示。
海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7日
(公示)2021第三方核实秸秆用量公示后补充材料再核量.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