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海安市西南区域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组织做好全省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科〔2022〕18号)文件精神,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经自主报名、村推荐、区域农业服务中心审核,遴选出140户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植大户、乡土专家等作为2022年度西南区域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4月3日—4月10日,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西南区域农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13-88635630)或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联系电话0513-88898558)。
附件:西南区域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名单
海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