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飞防项目申报情况公示
来源: 政改科 发布时间:2024-06-18 14:06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51号 苏农计〔2023〕23号)文件要求,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计划8万亩、资金800万元,依据我市《关于海安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申报指南的批复》(海农复〔2023〕39号),经项目实施主体申报,镇农业农村部门核查验收,海安佳富家庭农场等20家服务组织实施了小麦飞防项目,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区镇上报的情况进行核查。现就2023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飞防项目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日,公示时间: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5日。

对以上公示对象和内容如有疑问,或发现补助对象存在骗取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情况的,请向海安市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海安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科 0513-81868621。

附件:《海安市2023年无人机作业补助申报情况公示》表

海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8日

海安市2023年无人机作业补助情况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