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库公示
经海安市乡村振兴局审定,现将拟纳入县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1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反映。
公示单位:海安市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513-81868693
通讯地址:海安市中坝南路20号海安市农业农村局231室
电子邮箱:haianshifpb@163.com
海安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