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交通便利、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高、技术模式示范效果好的原则,由全市各种植主体自主报名,经区域农业服务中心审核,最终确定增加海安夏兴圣家庭农场、海安升和家庭农场和海安禹颃家庭农场为海安市各类技术试验参与主体,现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5月5日—5月9日,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市农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周海幸(联系电话0513-88960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