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安市秸秆综合利用—
经济薄弱村补助公示
经济薄弱村补助公示
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安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办发〔2021〕56号)文件精神,鼓励南通市及本市经济薄弱村进行秸秆综合利用。2022年4月14日,海安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海安13个南通市经济薄弱村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情况进行验收,分别为孙庄街道仁桥村、夏岔村,角斜镇来南村,曲塘镇银树村,墩头镇凤阳村,胡集街道周吴村、兴环村、北景庄村、青萍港村,南莫镇南莫村、沙岗村、柴垛村,海安市雅周镇周机村。专家组通过查阅台账资料,认为各薄弱村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且全年无上级通报火点或秸秆抛入河道,符合文件要求通过验收。
现对通过验收的南通市经济薄弱村进行公示,如有疑义请于4月20日前书面质疑,联系地址:海安市中坝南路20号 联系电话:888985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