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作物药剂发放主体更换公示
各蔬菜种植主体:
前期,海安市植物保护站已发放一批经济作物类绿色防控药剂,主要用于甘蓝类蔬菜害虫绿色防控,其中种植主体海安张小维家庭农场、海安礼山农副产品经营部、海安新荣家庭农场3家种植主体经局相关科室和区镇多次联系后,均未能到指定地点领取药剂。结合典型基地培育和“三棵菜”专项治理工作,经相关业务部门7月23日会议讨论,决定取消以上3家主体药剂补贴资格,同时更换药剂发放主体为海安园墩兆东蔬菜专业合作社、海安香润家庭农场、海安东卫家庭农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7月23日—7月29日。若有异议,请联系海安市植物保护站,联系电话,88936190。
海安市植物保护站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