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集成推广
——特色种苗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 科教站 发布时间:2023-02-15 11:2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支持产业领域和环节

(一)产业领域

草莓、花卉、以及高效特色果蔬、药材等产业。

(二)支持环节

依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1〕27号苏农计〔2021〕17号)和江苏省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3号)要求:

支持特色优势种苗中心建设数量(个):海安3个。本次组织建设2个。

二、基地申报主体和条件

(一)申报主体

具有实施特色种苗中心建设和示范推广能力的农业企业、村经济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等。

(二)申报条件

1、中心(企业)具有相应专业知识,身体健康,能够牵头组织推广示范工作的专业人员。

2、中心(企业)须明确一个管理依托单位,即中心(企业)负责人所在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积极性高,技术能力强,有近从事所申报产业相关领域工作的人才,有建设现代农业优质特色种苗中心(企业)的积极性和能力。

3、中心(企业)应具有发展潜力,能够代表和引领当地该产业科技发展。

4、中心(企业)应具备较好的技术示范推广能力,能够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加强科技成果应用。

5、中心(企业)可行性报告。

6、已开始投资建设或在本年度已拨付相关技术服务费用的中心(企业)可优先申报。

7、中心(企业)或中心(企业)负责人如有征信失信等问题一票否决。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中心按照自愿申请、择优组合、逐级审核、推荐公示等程序申报,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一)自愿申请。由中心申请人自愿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自行组建工作组,确定中心地点,填写《江苏省现代农业优质特色种苗中心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见附件2)装订成册。

(二)初选推荐。所在村或区域农业服务中心推荐。于2月21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文档发指定邮箱hanynckjz@163.com。

(三)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比确认,通过审核的申报单位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确认的申报单位制订并上报实施方案。

联系人:李叶青,联系电话:13814706650。

附件:1.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集成推广——育苗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

2.申报材料附件要求

海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4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