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1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沼液粪污池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海安市2021年度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使用方案〉的通知》(海农〔2021〕243号)文件精神,局制定了《省级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沼液粪污池建设)项目申报指南》,于3月10日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内发布。在规定时间 内有海安惠琴家庭农场、海安喻忠华家庭农场、海安东萍家庭农场、海安立宁家庭农场、海安鸿慧家庭农场、海安宏伟家庭农场、海安刘大家庭农场7家单位申报。4月14日组织专家对7家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了立项评审。评审结果7家申报单位得分均在90分以上,符合项目立项要求。5月9日经局党组商会,同意海安惠琴家庭农场、海安喻忠华家庭农场、海安东萍家庭农场、海安立宁家庭农场、海安鸿慧家庭农场、海安宏伟家庭农场、海安刘大家庭农场7家单位为2021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沼液粪污池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致电0513-88812904李先生。
海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