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海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编制海安县南莫镇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为适应新形势工作要求,我镇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具体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维护和更新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公开指南、目录及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为较好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我们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作了进一步的调整、充实初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领导小组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部门各司其职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重点把便民服务中心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实行“六公开”,即:服务项目公开、政策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服务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此外,按照利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办事和接受群众监督的原则,我镇采用了设立公示栏、公告牌,编印办事指南、信息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同时,不断创新载体,在今年政府网站改版扩容的基础上,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08年,通过各类途径公开政府信息379条。
(二)主动公开的途径
政府积极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公告栏、印发公开宣传资料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渠道为:
1、政府网站:在海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南莫镇政府网站设有“政务公开”专栏;
2、信息公开栏:考虑到上网不方便的农民群众,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对部分热点信息进行公开;
3、信息查阅点:在镇党政办设立公开查阅点,方便有进一步需求的群众随时查阅或者咨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镇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我镇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由于刚刚接触,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覆盖面不全,公开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2009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纵深发展。广泛开展教育培训,把《条例》的学习纳入镇机关的学习计划,把《条例》的学习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之中,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提升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