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南莫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2-09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此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增加工作透明度,特结合我镇实际,编制海安县南莫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涵盖201411日至12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在过去一年中,南莫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梳理镇机关以及镇所属单位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4年以县镇两级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依照主动公开目录公开各类信息及工作动态类信息合计188条。

(二)主动公开的途径

政府积极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公告栏、印发公开宣传资料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渠道为:

1、政府网站:在海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南莫镇政府网站设有“政务公开”专栏;

2、信息公开栏:考虑到上网不方便的农民群众,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对部分热点信息进行公开;

3信息查阅点:在镇党政办设立公开查阅点,方便有进一步需求的群众随时查阅或者咨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镇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主要针对存在问题,在两个方面予以发力。一是,进一步规范发布流程,强化信息内容提供责任,严格采集、审核、报送等程序,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上报、公开的信息导向正确、内容真实、文字规范、图片清晰。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重要会议、活动等信息均第一时间公开,统计类信息一经形成,均要及早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