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南莫镇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3-12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海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编制海安县南莫镇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201112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本镇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公开、透明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本镇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以“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有利监督”为原则,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建设阳光型政府”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1年,通过各类途径公开政府信息653条,其中通过县镇“政务公开”平台公开信息162

(二)主动公开的途径

政府积极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公告栏、印发公开宣传资料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渠道为:

1、政府网站:在海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南莫镇政府网站设有“政务公开”专栏;

2、信息公开栏:考虑到上网不方便的农民群众,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对部分热点信息进行公开;

3信息查阅点:在镇党政办设立公开查阅点,方便有进一步需求的群众随时查阅或者咨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镇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面对上级政府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需求,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需强力推进。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海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增强公开的主动性;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考核细则,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梳理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努力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