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请,村、社区调查,刘风喜、黄春等6名同志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即日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6日止。如对以下认定对象有异议,请向南莫镇人社服务平台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13-699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