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nmz/2022-00009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莫镇 | 文号: | 南政发〔2021〕108号 | ||
成文日期: | 2021-11-12 | 发布日期: | 2022-01-0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调整《南莫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领导组》的通知 |
各村、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南通市、海安市关于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尤其建设领域拖欠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避免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文件要求,围绕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中的堵点和痛点,确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在我镇全面贯彻落实,经镇政府研究,成立南莫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领导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徐 立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芳芳 副镇长
蔡晓群 副镇长
张 成 副镇长
徐其军 副镇长
凌 琳 纪委书记
王金根 政法委员
马 君 统战委员
严俊颖 宣传委员
周 捷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 员:黄荣俊 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钱 兴 经济发展局局长
童生明 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局长
陈 磊 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局长
华井波 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副局长
王 蒙 财政局局长
周文忠 建设局副局长
朱宝荣 建设局副局长
张海军 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谢国林 水利站站长
周万峰 派出所副所长
张 莉 纪委工作人员
各村党组织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为民服务中心(人社所),由黄荣俊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刘国云、汤仲贞、韩晨晨、李霞。
海安市南莫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