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nmz/2020-00418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莫镇 | 文号: | 南政发〔2020〕107号 | ||
成文日期: | 2020-11-06 | 发布日期: | 2020-11-0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成立《南莫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根治建设领域欠薪领导组》的通知 |
关于成立《南莫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根治建设领域欠薪领导组》的通知
南政发〔2020〕107号
关于成立《南莫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根治建设领域欠薪领导组》的通知
各村、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南通市、海安市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尤其建设领域拖欠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避免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文件要求,围绕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中的堵点和痛点,确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在我镇全面贯彻落实,经镇政府研究,成立南莫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根治建设领域欠薪领导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杨睿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徐立副镇长
陈广进 副镇长
王芳芳 副镇长
何 儒 副镇长
丁小震 纪委书记
王亚芳 统战委员
王金根 政法委员
季 然 宣传委员
周 捷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 员:黄荣俊 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钱 兴 经济发展局局长
童生明 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局长
陈 磊 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局长
王 蒙 财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周文忠 建设局副局长
朱宝荣 建设局副局长
赵宝伟 国土资源所所长
谢国林 水利站站长
周万峰 派出所副所长
张 莉 纪委工作人员
各村党组织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为民服务中心(人社所),由黄荣俊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刘国云 汤仲贞 李霞
海安市南莫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