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22675/2018-00000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南莫镇 | 文号: | 南政发〔2018〕35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4-17 | 发布日期: | 2018-04-17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调整南莫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成员的通知 |
各村民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镇政府决定对南莫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南莫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组成
组 长:余星星 镇长
副组长:王亚芳 统战委员
许海如 政法委员、应急办主任
成 员:黄玉凤 财政所所长
华井波 党政办公室主任
周 捷 派出所所长
唐 勇 交巡警中队队长
王宝信 市场监督管理局南莫分局局长
王春梅 广播电视服务站站长
顾庆涛 安监站站长
王桂华 民政助理
姜志宝 卫生计生所所长
顾春进 教育助理
苏中潜 南莫中学校长
王惠明 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主任
章亚东 兽医站站长
二、主要职责
负责研究制定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计划和政策应急措施,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决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他重大事项。
三、工作机构
南莫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是应急领导组的工作机构,依据南莫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指挥协调相关类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镇政府成立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四、办事机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应急办,由许海如任办公室主任。
应急办公室承担镇应急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及时了解、收集和汇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并向镇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通报;建立完善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体系、应急指挥信息平台;负责编制、修订镇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指导镇各单位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展趋势研究和应急处置措施的会商,协调本镇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建立与人武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承办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海安县南莫镇人民政府
2018 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