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mzju/2022-00013 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安市民政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12-30 发布日期: 2022-01-0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做好当前和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当前和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海安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01 16:3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镇、街道、办事处,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

2022年是全面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当前及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为确保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22 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当前民政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必须充分认清当前国内疫情仍呈局部散发和规模聚集性并存的特征,我市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面临很大压力,绝不能放松警惕、懈怠思想。民政服务机构要坚持“人物同防”“人人同防”“内外同防”严格执行民政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指南,抓紧抓细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最后一米”。各养老服务机构和各事业单位按照不少于1个月的用量标准做好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储备,完善应急预案,组织防疫知识培训和疫情处置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快速响应,用最短时间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按照非必要不出市原则,严控出差。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要按要求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实现“应接尽接”。稳妥组织当前及“两节”期间机构内服务对象探视和回家过节工作。非必要不得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返回后严格落实相关防疫举措,避免交叉感染。

二、周密组织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与保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等各类保障资金,坚决兜牢民生底线。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渠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时效,着力解决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三、加大困难群众走访关爱力度。充分考虑寒潮天气影响,各区镇、街道、办事处要督促村干部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空巢独居老人、散居孤儿、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特殊困难残疾人等群体的日常巡访、安全保护和关爱服务,主动发现冬季取暖、燃气使用是否规范和用电及防火方面的问题,采取相关措施,保障他们安全过冬、温暖过节。局机关各科室要组织工作人员到挂钩区镇、街道开展对特殊困难群体的走访慰问活动,及时将节日补助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

四、切实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冬春季节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各单位要树牢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工作。突出抓好消防安全管理,按照《关于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冬春季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和每月防火检查制度,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广泛发动社会监督,促进民政服务机构自觉把好安全生产第一道关口,保障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五、积极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氛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转作风树新风,自觉反对铺张奢侈和餐饮浪费。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和红白理事会作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坚决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高额彩礼、厚葬薄养、封建迷信、不文明祭扫等婚丧嫁娶陋习,大力宣传绿色低碳、新办简办、网络祭扫、“鲜花换纸钱”等新理念、新方式,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积极向上的新时代婚恋观、丧葬观,动员丧户在大寒期间将骨灰安葬,严禁装棺重葬,倡导社会新风尚。加强舆情监测,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发现舆论热点要及时核实、正确引导,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加大重复信访各区镇、街道、办事处矛盾化解力度,从源头上防范矛盾累积上行,确保不出现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

六、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明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收送电子红包、不吃公款吃老板等“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见微知著、防微杜渐。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七、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当前及“两节”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外出请示报备、机关 24小时值班、每日零报告等制度,市民政局将组织人员到各服务机构抽查值班情况,确保节日值班在岗在位、运行顺畅。保证各项工作不断线、服务质量不降低。畅通信息渠道,遇到重大 突发事件和各类紧急情况,必须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按照民政政务信息报送有关规定,确定事件发生后,应在2小时内向市民政局报告,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在元旦春节期间每天10点前要将安全情况报局值班室,值班电话88869113。

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局各科室、事业单位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两个确立”,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细化部署安排,下移工作重心,确保当前及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