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asmzju/2026-00015 | 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海安市民政局 | 文号: | 无 | ||
| 成文日期: | 2026-01-30 | 发布日期: | 2026-01-30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调整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 ||||
《关于调整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海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海民规〔2026〕1号),自2026年3月2日起实施。此次政策调整在补贴对象方面进行了优化,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此次调整是在2012年实施的惠民殡葬政策基础上,根据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211号),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惠民殡葬工作的通知》(苏民事〔2012〕22号、苏财社〔2012〕2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修订了《关于调整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本次修改的文件主要是扩大了补贴对象范围:1.具有海安市户籍的城乡居民;2.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3.在海安市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全日制非海安市户籍的学生;4.驻海部队现役军人;5.对持有《海安市居住证》满6个月的流动人员。
三、政策意义
此次调整通过惠民殡葬政策,将进一步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推动殡葬服务向普惠性、均等化发展,助力移风易俗。
政策咨询电话: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0513-88869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