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安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年报
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12-28 16:24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安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3-88869128)。

2018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大力帮助和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强化载体建设,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对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作出了应有努力。

一、明确职责,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吉临兆局长任组长,顾庆瑜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做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层层落实。

二、立足工作实际,确保公开的透明度。

根据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具体实际,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为局办公室牵头,并将其列为内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我们多次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协调会,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就新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具体公开模式,进行辅导,各科室也结合本部门工作,对开展民政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我局制定了《海安市民政局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作为今年政务公开活动的重要内容,并将其列入全年民政工作总体目标之中,与民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总结。

(一)注重公开方式方法的多样性。根据“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个别只适宜在单位内部公开的,主要通过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二是绝大多数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通过网络向社会全方位公开。

(二)公开程序力求规范、有序、到位。对公开的项目、范围和形式,事先由相应信息产生部门提出,经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开。公开期间,注意充分收集、整理社会反响,对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公开时限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采取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采取分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充分体现了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及时性。

三、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据统计,2018年,我局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通过政府网站、门户网站累计公开政务信息187条,发布新闻稿件140多篇。

内容包括如下方面:

(一)做好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紧紧围绕年度民生实事、保障困难群众过好春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退役士兵安置、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移风易俗等主题进行发布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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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好重要事件新闻通报

结合春节、清明、重阳、慈善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借助电视、报纸、网络多种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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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老龄科科长走进海安播报宣传居家养老呼叫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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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负责人积极主动走进政风行风热线回应社会关切,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民政、了解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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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在全面总结2018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局民政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格式上还不够完全统一,上述问题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协调,并加以改进。

明年,我局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二是坚持以公开促进民政工作,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三是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继续将机关预决算等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四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五是做好网站留言、连线平台等答复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让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工作效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优质民政公共服务,打造阳光政务,努力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