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来源: 海安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12-29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海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安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3-88869128)。

 2017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大力帮助和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强化载体建设,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对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作出了应有努力。

一、明确职责,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吉临兆局长任组长,顾庆瑜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

二、立足工作实际,确保公开的透明度。

根据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具体实际,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为局办公室牵头,并将其列为内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我们多次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协调会,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就新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具体公开模式,进行辅导,各科室也结合本部门工作,对开展民政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我局制定了《海安县民政局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作为今年政务公开活动的重要内容,并将其列入全年民政工作总体目标之中,与民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总结。

(一)注重公开方式方法的多样性。根据“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个别只适宜在单位内部公开的,主要通过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二是绝大多数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通过网络向社会全方位公开。

(二)公开程序力求规范、有序、到位。对公开的项目、范围和形式,事先由相应信息产生部门提出,经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开。公开期间,注意充分收集、整理社会反响,对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公开时限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采取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采取分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充分体现了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及时性。

三、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据统计,2017年,我局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通过政府网站、门户网站累计公开政务信息100多,发布新闻稿件50多篇。

内容包括如下方面:

(一)做好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紧紧围绕年度民生实事、保障困难群众过好春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公共服务标准化、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老龄事业状况等主题进行发布和解读。

 


(二)做好重要事件新闻通报

结合春节、清明、重阳、慈善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借助电视、报纸、网络多种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局负责人积极主动走进政风行风热线回应社会关切,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民政、了解民政。

其中,2017年6月我局配合央视拍摄纪录片《中国养老》,将于2018年3月5日-3月10日CCTV12频道晚黄金时间21:42 分首播,每期节目将在次日15:48重播,涉及我县照顾高龄老人内容在第四集《父老乡亲》中播出。

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不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网络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形式便民性要进一步提高等。

在新的一年里,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健全机制,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措施,提高时效,务求实效,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优质民政公共服务,打造阳光政务,努力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