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mzju/2018-00140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安市民政局 | 文号: | 海民〔2018〕135号 | ||
成文日期: | 2018-10-08 | 发布日期: | 2018-10-0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臧网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关于臧网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区镇民政办,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臧网华同志兼任优抚科科长。
吴志元同志聘为优抚科副科长,免去社会事务科副科长职务。
沈巧根同志任社会事务科副科长,免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同意杨承和同志辞去优抚科科长职务。
海安市民政局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