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来源: 海安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5-22 09:48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南通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海安市民政局以党建工作为统领,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努力改善民生,坚持服务大局,尽心竭力做好各项民生民政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职能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社会救助帮扶,兜底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圆满完成提标工作,全市城乡低保对象5977人,发放资金4264.7万元。城乡特困人员3502人,发放资金4375.52万元,低补保项目已于9月正式实施。下拨一次性生活补贴195万元,物价补贴270万元,节日慰问金287万元,临时救助资金56万元。全市困境儿童573名,发放补贴860万元。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10447人,发放补贴6580万元。5万余名老人享受尊老金,发放资金4231万元。2022年慈善收入4600万元,支出善款2732.5万元,救助困难群众3万多人次。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民政定补对象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健全精准核对核查机制,进一步提升规范服务管理水平。

2、强化养老体系建设,老龄多元需求有效满足。

全市80周岁以上老人全部纳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纳入我局连锁化、社会化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总数达30家。享受“一助一”服务的老人约800名,年支出100余万元。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农村利用村民自有房屋开办养老服务场所相关工作的通知》,已验收备案11家。至康护理院、恒源康复护理中心完成建设,新增护理型床位300张。完成曲塘镇敬老院失能失智照护中心和孙庄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建成4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完成40户适老化改造项目,养老护理员培训任务已完成。15家养老机构通过等级评价,占养老机构总数的40%以上。

3、强化基层社区治理,基层政权基础持续夯实。

省社区治理实验区项目成功结项,全市135个农村居民集中安置区,新设新型农村社区8个,实行“居村合一”18个,增设居民小组235个,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建成。四家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已完成。会同市委组织部确定城市社区干部编制,全市34个社区共核定编制257个。超大型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已在海陵社区开展试点。新型农村社区“一村(社区)一品”工作,上报28个品牌建设项目并确定5个重点项目。推荐申报的古村落“青墩”被确定为省级地名文化遗产,南通唯一。

4、强化社会组织管理,规范运行机制逐步完善。

研究起草《关于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已下发,省厅领导高度认可。建成4家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并引导社会组织入驻开展服务。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下辖基层党组织68家、党员1290名,打造的“八大党建项目”取得良好成效。“公益创投”活动共投放61个创投项目,引导50个社会组织、64000余人参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行动,注销7家,依法督促整改71家,取缔2家非法社会组织。

5、强化社会事务管理,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改善。

开展“爱伴童行”关爱活动112次,为192名儿童提供帮扶,参与人次2000人。洋蛮河办事处新建省级示范性未保站项目已完成,常态化开展服务;西场阳光家园残疾人之家已通过验收评估;西场骨灰堂和曲塘镇百年堂骨灰堂已完成建设。加大文明殡葬力度,不装棺重葬承诺书签订率近100%,未发现装棺重葬行为,共计交办200多处复垒、隐蔽或未清理到位坟墓并督促整治到位。

6、强化疫情常态管理,抵御风险能力稳步增强。

2022年,全市民政系统紧紧围绕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力推进各项防控举措落地落细落实,全力守护养老等民政服务场所、2490名住养对象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面,紧紧围绕“零事故、零死亡”的目标,全力打造7家养老机构安全示范城市点位。同时狠抓养老、殡葬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有效保障了全市民政系统的安全稳定。

二、2023年工作计划

(一)秉持温情救助理念,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

一是持续强化兜底保障。用足用好重残重病“单人保”、家庭收入豁免和渐退缓退等政策,对社会救助工作扩围增效。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社工站作用,多方位对困难群体进行精神关爱。持续深化具有海安特色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关爱照料服务模式,深入推进“救急难”工作,开辟绿色通道,早发现、快救助,切实缓解突发重病、灾害对群众生活的影响。积极开展“低补保”项目,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构建完善低收入困难对象救助帮扶体系。

二是深入推进规范化管理。聚焦重点对象群体,依托网格化服务管理资源,通过数据定期推送、交叉比对、定期巡查走访和开展政策宣传等方式,拓宽主动发现渠道,将“人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人”,实现对服务对象的“应保尽保”。通过大数据平台核对、入户核查、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和长期公示等手段,落实存量全面复核和新增定期反馈,实施各类数据更新周期共享,开展月审核、季复核、年考核,不断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度,确保救助对象“应退尽退”。

三是不断激发慈善事业活力。深入推进海安“慈善之城”创建,计划全年组织慈善服务活动40场次,重点抓好“海安慈善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日捐”活动,力争捐赠额超300万元。加强村居慈善工作站建设,全市233个村居均实现基金规模50万元以上。探索将创建“慈善之城”和“社工站”融合发展,推动慈善向社区下沉,形成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导、社会工作人才为核心、基层社工(慈善)站(室)为载体、社工服务项目为支撑、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五位一体”社会工作、慈善工作服务体系,推动社会事业工作和慈善事业融合发展,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编织老龄群体“幸福网”。

一是进一步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推进主城区“以小区为单位”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敬老院拓展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民集中居住区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丰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打造城乡一体、服务专业、惠老利老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提升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质效,保持我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能力评估和享受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全覆盖。引导和规范农村幸福之家的健康发展,发挥就近服务、就近养老的作用。

二是构建满足多层次需求的机构养老格局。充分发挥财政扶持政策,引导社会资本、社会资源进入养老服务行业,跟踪服务好曲塘镇至康护理院、恒源康复护理中心等民营养老项目。实施公办敬老院体制机制优化调整,通过整合完善布局,提升农村敬老院失能失智照护服务能力,实现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人100%实行集中供养,拓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因院施策、因地制宜地引入国企、公立医院和社会企业,激发公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活力。继续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力争实现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全覆盖。

三是做好新形势下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卫健委的工作协同,强化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疫情防控措施。根据养老机构分类分级管理方案,实行分区管理,每家养老机构至少对口一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打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明确分级诊疗流程,确保第一时间救治到位。保持对全市2221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困难空巢独居老人“每天一问”,实行“日报告”制度。做好患病人员按需转诊工作,确保突发情况下得到及时救治。督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人认真履行关爱照料服务协议,对因疫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照料服务人无法提供照料服务的,及时指定村居接续做好照料服务工作。

(三)建立健全政策机制,谋划基层治理“善治网”。

明确村居功能定位,厘清事权清单,强化城市社区干部配备,提升管理水平,优化城市社区功能和设置,有序推进超大社区改革。加强基层治理阵地建设,初步确定南莫镇黄陈村、沙岗村,雅周镇周机村,李堡镇李灶村,城东镇施秦村、洪旺村党群服务中心为2023年度改扩建重点任务,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持续推进“一村(社区)一品”新型农村社区品牌建设工作,以品牌建设推动化解难点痛点堵点,解决居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3年实现剩余28个村居品牌建设全覆盖。

(四)加快推进规范建设,织就社会组织“管理网”。

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区镇街道职责,重点完善“市-镇-村”三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体系,实现镇街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实体化运营全覆盖。大力扶持社会组织融入乡村振兴、社区治理和营商环境提升,发挥社会组织效能。推进存量社会组织监督管理,重点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的清理整顿,提高社会组织质量。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协商路径,拓展社会组织协商的参与渠道,提高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升社会组织协商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五)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打造优质高效“服务网”。

一是强化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保障能力。加强与残联、区镇街的协同配合,及时更新共享数据,通过信息双向推送、双向反馈、闭环管理方式,确保服务对象的底数清、情况明,保证精准救助率100%。加强对已办理残疾人证残疾人的政策宣传,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及时办理补贴申请;落实督查考核,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纳入重点考核内容,会同残联定期开展补贴工作绩效评价。

二是提升困境儿童关爱水平。进一步加强未保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协调配合的能力,在落实困境儿童医疗救助、明天计划、孤儿助学等政策的基础上,以未保领导小组为主要平台,协调教育、妇儿工委、团委、慈善等成员单位,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关爱服务,变单一物质关爱向多层次立体关爱模式转变,争取打造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品牌化儿童关爱服务项目。

三是多措并举深化文明殡葬。 以《关于进一步加强遗体接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抓手,与公安、交运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制定管理办法,利用遗体接运改革推动文明殡葬长效管理。充分运用绩效评价和竞争淘汰机制,形成以宣传促进移风易俗、以纽带引领行业优化、以监督提高服务质量的殡葬业健康发展格局,推动办丧流程和服务项目进一步优化,遗体停放和骨灰存放时间进一步缩短,群众办丧开支和精神负担进一步减轻,逐步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尚。做好殡葬服务保障工作。加快实施殡葬服务设施设备购置和安装,对殡仪馆内部环境进行整治,完善应急预案和人员调配准备,确保特殊时期殡葬服务平稳有序。

(六)守牢安全生产底线,撑开抵御风险“防护网”。

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两个清单”,进一步明晰安全生产责任、任务到人。稳步推进民政服务机构既有建筑、燃气、电气、消防、防汛和食品安全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努力提升民政系统本质安全水平。及时妥善化解信访事件,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和突发舆情处置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

(七)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党建引领“覆盖网”。

持续强化党的全面领导,严明纪律规矩,营造全系统上下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干事环境,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力。扎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法规为准绳,以制度为抓手,以信息化为支撑,全面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行党员干部廉政约谈制度,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加强全过程监督,将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不断提高党风廉政监督的质量,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和保障民政事业发展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