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民政局2025年工作总结及2026年工作计划
来源: 海安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12-09 09:17 累计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民政系统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5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兜准兜牢兜好民生保障底线。常态化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目前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175人、特困人员3102人、低保边缘家庭106户177人、支出型困难家庭3户10人。共保障困境儿童624人,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11431人。全年发放保障资金约2亿元。围绕“苏扶助困‘救’在身边”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组织区镇街道入户走访1688人,通过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各类救助258万元。

(二)持续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今年新增养老机构2家,在建养老机构2家,市社会福利院运营机制优化调整工作顺利完成。全市35名重度失能失智特困人员入住曲塘镇敬老院失能失智特困人员照护中心。适老生活体验中心开工建设,选址核心商圈“喜润城”。今年改造提升城市社区助餐点5个、建设示范性村级互助养老睦邻点14个、完成家庭适老化改造1300户。目前,纳入连锁社会化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总数达42家,受到老年人的欢迎。稳步推进助餐工作,明确补贴政策,布置助餐服务系统,确保老年人资金安全。科学调优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通过“按实付费”市场化结算,实现服务更精准、计费更合理。

(三)全力打造社会组织发展格局。深化“两个覆盖”攻坚,全面实现主管社会组织党组织全覆盖,持续深化“党建赋能 治理提质”书记项目。海安市心理协会“心灵护航”党建项目,成功入选南通市社会组织“党建品牌示范案例”。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双推送双反馈”机制,有序推进“僵尸组织”清理整治。精心组织第五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成功培育一批口碑佳、影响力广的公益品牌。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组织在行动”专项活动,开展“一对一”实地指导,搭建政策宣讲平台。持续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加强界线界桩管理维护,将老通扬运河海安段等5处地名纳入海安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四)不断优化基本社会服务效能。改造提升6个镇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项目,打造“爱伴童行”关爱服务项目示范性服务品牌,关爱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夯实。做好残疾人政策调整衔接,常态化开展“次月办”规范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精康服务项目,完成胡集、孙庄、隆政服务点建设运营任务。完成李堡镇蒋庄公墓、滨海新区村级集中安葬点和雅周镇公墓改造提升项目,持续开展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公益属性,抓好减项降费优服务,推行殡葬收费清单制。强化殡葬服务全过程监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仪服务管理。

(五)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常态管理。持续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累计52次,检查养老机构182家次,发现安全隐患120余条,全部整改到位。实施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演训年”工作,举办全市消防技能操作比武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选派民政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参加南通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技能比武,获得着装用灭火器灭油盆火项目第二名。

(六)扎实开展民政领域集中整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养老、殡葬、社救、慈善四个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从组织保障、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和长效治理入手,构建“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格局,对整治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系统化推进、项目化落实”。同时根据近年来各项巡察、审计和我局日常检查的情况,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各专班指导区镇街道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提高排查整治效率。目前已排查整改问题100余条,有力推动民政工作向好发展。

二、2026年工作谋划

(一)持续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稳步提升保障水平。通过落实家庭收入财产豁免、就业成本抵扣、重残“单人保”、缓退渐退等扩围增效政策以及完善低保工作规程等,进一步提升全市低保对象覆盖率水平和困难群众精准救助率。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调整机制,推进低保、特困等救助保障标准进一步提升。完善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相结合的特困供养标准调整机制,实现与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相衔接,同时协调推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资源统筹利用。根据省市临时救助政策变化情况,视情调整我市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工作机制,实现与现有因病支出型家庭救助制度的有效整合,优化工作流程,从而让临时救助政策落地落实,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二)优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打造优质人才队伍。持续开展农村敬老院提档升级,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发挥财政扶持政策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行业,根据老年人分布和需求情况适当增加养老机构建设和床位供给。重点做好原新陵敬老院地块、金夕蓉和、润华护理院等重点养老项目建设。增加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建设和运营数量,针对老年人需求丰富活动内容和服务项目,稳步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提升运营服务质量。继续发挥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中心的作用,持续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开展技能比武活动,增加养老服务人员工资待遇和社会尊重,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支撑水平。实施“银龄行动”,发展养老志愿服务,鼓励老年人社会参与,让广大老年人既要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又要老有所为,有力支撑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

(三)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快融入发展大局。加强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引导社会组织依法活动、按章办事、诚信自律、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理,明确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责分工,加大力度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僵尸组织。进一步完善孵化培育体系,重点为初创阶段的社会组织提供支持。培育发展支持型社会组织,进一步激发区镇街社会组织培育体系活力。建立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持续开展公益创投活动,实现从政策扶持到资金支持上的全面推动。加强人才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合规运作的社会组织松绑、激发活力。完善地名命名更名工作机制,深挖地名文化资源。建立健全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开展地名文化遗产宣传保护工作。

(四)持续推进社会事务提质增效,改善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政策体系,推动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助学项目范围和节日补助范围。积极推动未保中心强化统筹指导功能,拓展社会服务功能,将服务社会化和专业化转型发展成为工作重点,提升关爱服务保障质量。完成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乡一体化,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管理和功能拓展。深入普及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制度,修订全市惠民殡葬补助实施办法,牵头贯彻落实殡葬领域综合监管清单事项,推进城乡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持续开展民政领域集中整治工作,筑牢民生防线。围绕民政重点领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政策执行中的堵点难点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持续开展常态化、滚动式集中整治。注重标本兼治,着力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建章立制与日常监管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民政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透明化水平,推动民政事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