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民政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来源: 海安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12-13 15:26 累计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高质量现代民政为目标,在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提质增效,民生温度直抵人心。

一、锐意进取、砥砺前行,民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抗风险能力更增强

今年以来,全市民政系统紧紧围绕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狠抓养老、殡葬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牢牢守住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底线。在新冠疫情防控方面,持续强化“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政治自觉,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实行疫情常态化管理,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有力推进各项举措落地落实落细,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实现“零感染”。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面,紧紧围绕“零事故、零死亡”的目标,按照创建省级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要求,确定7家养老机构打造安全示范城市点位工作责任,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认真开展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保障了全市民政系统的安全稳定。

(二)兜底保障更加巩固

一是稳步推进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构建。制定了《海安市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意见》(海办〔2021〕86号),进一步明确了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职责,为加快推进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按照自理能力的评估结果,所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均纳入了政府购买“一助一”服务和政府购买上门服务,全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已有566人纳入政府购买“一助一”服务(其中57人纳入照护保险范围)、1585人纳入政府购买上门服务。强化精准救助,全市共救助临时困难对象40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56.63万元,并针对强对流天气造成困难群众房屋损坏,紧急下拨临时救助资金20万元,用于困难群众的房屋修缮。积极发挥慈善救助作用,实现市、镇、村(居)三级慈善机构全覆盖,全年募集资金2784.9万元,实施“百户助困”“千户阳光”“情暖学子”“阳光之肾”等慈善救助项目731.3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2万人。

二是全面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提高各类救助对象的保障标准,从2021年7月起,城乡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7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5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8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75元,城市特困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795元;发放低保资金4108.68万元、特困人员供养资金4302.96万元。

三是强化动态管理,全年新增低保对象258户367人、特困人员103人;核减低保对象 420户700人、特困人员314人,强化数据共享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目前,全市共有低保对象5229户7164人,特困人员3771人。

四是深入开展推进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会同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海安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实施方案》和《关于明确低收入人口集中认定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联合乡村振兴局对各镇街道集中认定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目前,全市各镇街已组织摸排7912户16121人、签署授权743户1941人,推送省级经济状况核对系统1055户2771人。

(三)养老服务更加贴心

一是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按照省政府“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要求,为实现“保二争一”的目标,保持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老年人占比的指标高水平发展,提升“一助一”特困老人评估照料水平,狠抓工作落细落实,全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52023人,全部纳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享受居家养老“一助一”政府购买服务的老人数近800人,年支出照料补贴经费约100万元。目前,全市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老人总数达62275名,高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保障达标率100%。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社会化运营,实行“链式养老服务”。全市直接接管纳入“社会化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已达25个以上,每天来中心(站)活动的老年人超过1000人次。全面完成了省、市下达的900户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改善老年人的生活居住环境。

二是机构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实施“双改造双提升”工程,胡集街道胡集敬老院和角斜镇福苑居养老中心2家失能(失智)特困人员照护中心,角斜镇敬老院、曲塘镇敬老院2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已全部建成。立发街道星湖养老院(南屏医院)已完成建设,新增床位200张,正在抓紧完善备案资料,预计年底正式运营。隆政街道日间照料中心正在施工阶段,年底前完成施工改造,将由民政局直接接管并委托给第三方公司社会化运营,保证中心的正常开放。在医养融合方面,全市21家公办养老机构标准化医务室已全部建立,均就近与医疗机构签约,定期上门提供医疗服务。

三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今年,市民政局、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了《海安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

(四)基层治理更有成效

一是积极探索农村集中安置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我市此项工作被列为江苏省第二批现代社区治理创新实验项目。按照建设总体思路,目前已指导全市135个安置区设置了居民组,建立了治理网格,管理属地化格局基本形成,10个规模安置区社区建制方案也已基本成熟。

二是圆满完成第十二届村民委员会和第七届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全市205个村和31个社区圆满完成选举,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达100%。后续开展了一系列履职培训,推进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三是开展“一村(社区)一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高水平引领社区治理。着眼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机制、治理内容、治理平台、治理力量、治理方式等重要方面,积极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品牌建设,大力提升新型农村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充满活力的幸福家园。李堡镇杨庄村、雅周镇兴雅社区和城东镇界墩村列入先行村,南通市民政局在我市召开现场观摩推进会。

四是不断强化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成立海安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加强党对社会组织有效覆盖。今年新登记社会团体7家,变更6家;新登记民办非企业4家,变更7家,注销7家。目前,我市共有注册登记社会组织861家,其中社会团体19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68家。启动第二届公益创投活动,共立项21个项目,累计开展62次活动,总受益1896余人次。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社会组织检查工作,年检率分别达到85%和92%。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已取缔3家。

五是深入开展地名管理工作。召开了全市地名管理联席会议。对新通扬河生态区路网和市域部分国省干道、大型桥梁的名称进行命名工作。完成96处地名标准名称核准,开展省级红色地名摸排,其中两处入选我省首批红色地名名录。

(五)特殊群体特别关爱

一是做好儿童保护工作。健全儿童保障体系。建立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市、镇、村三级关爱体系,完善部门协同制度。儿童分类保障持续加强。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集中供养、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月2760元、2070元。为528名孤儿、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586.537万元,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建立儿童“关爱之家”。建成海安街道(凤山村)、西场办事处(西场小学)、南莫镇、雅周镇(兴雅社区)四处省级儿童“关爱之家”。西场办事处儿童“关爱之家”成功入选第二批省级儿童“关爱之家”示范项目,其成果在南通发布、老年周报、江苏民政和中国社会报发表。

二是做好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城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120元、80调整到每人每月130元、90元。为8360名困难残疾人累计发放生活补贴4249.25万元,6516名重度残疾人累计发放护理补贴593.29万元,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来源。为困难重度残疾人发放50张轮椅车和100张护理床,改变了他们的生活状况。

(六)民政服务更加优质

一是婚姻、收养登记更加规范。全市依法办理婚姻登记3790对(结婚3156对、离婚634对),执行离婚冷静期后,离婚登记了同比大幅降低。

二是流浪乞讨救助更加亲民。组织开展“冬日送温暖”、“夏日送清凉”活动,日常开展联合巡查,今年救助站共接待救助人员67人次,劝导返乡30余人次,救助率达100%。十一月份,救助站走访慰问了全市35户重点返乡救助对象的家庭。

三是文明殡葬成果进一步巩固。大力整治装棺重葬、乱埋乱葬、坟头硬质化行为,今年以来,共计交办200多处复垒、隐蔽或未清理到位坟墓并已督促整治到位。联合多部门对殡葬用品和服务市场进行集中拉网式专项整治,市场得到有效净化。推进殡葬设施建设提升,市财政预算2000万元分2年对新建的镇村公益性殡葬设施进行奖补。各镇街按照“八有标准”加快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和提升工作,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实现乡镇全覆盖。通过文明殡葬宣传和殡葬改革实施,群众办丧开支有效减少,全市平均安葬率由去年的80%上升至89%。

四是福彩销售扎实推进。今年海安福彩总销量4495万元,因国家政策调整,对高频彩票“快三”停止销售,彩票总销量较去年同比减少11.6%。我们抓住省市福彩中心各类促销活动,积极推广电脑票和即开票,这两项彩票销量同比上涨52%和90%。

2021各项工作都已全面完成,但与领导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一是救助能力不能满足困难群众的需求,对重特大病的救助能力较弱;二是新一轮机构改革后,一些区镇对民政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三是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力度不大。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的强化。

二、结合实际、认真谋划,切实做好明年民政工作

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各项目标任务,抓好七个“聚焦”,确保全市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基本民生,进一步织密兜牢保障底线。推进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构建。明确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以及具体要求。切实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对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实施综合救助。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新的自然增长机制要求,统筹低保、特困等各项救助保障标准调整提升,形成城乡统筹、适度增长、衔接有序的基本生活救助保障体系。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探索特困边缘群体救助,推进特困人员自理能力等级评估,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关爱照料工作。

(二)聚焦群众关切,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健全养老服务规划政策体系。加强链式养老服务和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巩固居家社区养老基础地位。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建设,稳步扩大居家上门服务覆盖面,规范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品质,稳步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继续推进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提升机构养老服务支撑能力。

(三)聚焦共享共治,进一步创新基层治理模式。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深化基层群众自治,推进城乡议事协调机构全覆盖,开展跨村(社区)民主协商实践。优化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行“一村一品”特色品牌,继续开展和谐社区和省美丽社区创建。

(四)聚焦便民惠民,进一步开展各类专项服务。进一步完善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困境儿童应保尽保率100%。进一步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能力,持续开展专项行动,有效落实日常监管并形成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殡改专项行动,建立完善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抓好整改落实。按照“八有”标准提升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的硬件环境和服务水平。加大殡仪馆改扩建力度,推进安福园建设速度,提高殡仪馆服务水平。规范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实现婚姻登记网上预约、预审、市域通办。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完成城镇和农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工作。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率 100%。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建设。做好区划地名工作,持续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建立数据统一的公共地名地址库服务平台。

(五)聚焦向上向善,进一步引导社会服务民生。开展社会组织提质增效行动,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实施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推动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以及资金扶持常态化机制,拓展社会工作。加强社工队伍和志愿服务建设,完善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六)聚焦精准高效,进一步完善民政服务能力。加强村居民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高质高效开展民政系统业务能力提升活动,积极培育适应现代民政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队伍。持续提升民政本质安全,健全完善多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惩戒机制,促进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高质量完成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达标率100%,电气火灾报警装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率100%。慎终如始做好民政领域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全力抓好民政系统和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

(七)聚焦党风廉政,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切实扛起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党建品牌创建,以党建工作引领和保障业务工作开展。强化政治建设。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学习教育,使系统上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夯实基层基础,狠抓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功能,推动基层党组织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为全市民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大力加强民政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以近年来的案件为鉴, 警钟长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一支踏实努力、 勤政、廉政的民政工作队伍,不断提高民政工作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