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民政局2021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来源: 海安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6-30 09:12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1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高质量现代民政为目标,在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提质增效,民生温度直抵人心。

一、兜底保障更加巩固

(一)全面落实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一是推进兜底救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信息共享,建立预警机制,定期对易致贫户、易返贫户等困难对象进行摸排比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今年以来,全市共新增低保对象156户224人,核减低保对象 268户442人;新增特困对象80人,核减特困对象200人。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为710元/人·月,人均补差水平495元/人·月,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为1795元/人·月、880元/人·月;目前全市共有低保对象5279户7279人,特困对象3861人;发放低保救助金1801.8万元,特困供养金2050.9万元。二是贯彻落实新《低保规程》,对低保对象中75名退役军人和听力语言残疾人进行增发,月增发金额1.5万元,对全市140名重病重残人员发放“单人保”,对2户重病患者家庭扣除就业成本,对20户低保对象实施缓退政策。三是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对19个村496户低保对象195名特困对象入户抽查,督促各镇街稳妥有序地做好了存疑对象的核实清理工作,加大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力度,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的“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努力推进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了以满足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为基础、全方位关爱照料多措并举的亲情关爱照料服务体系,完善关爱照料服务协议内容,帮助全市失能失智特困供养人员进行照护险待遇统一申报,已有65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纳入照护险范围。

(三)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上半年,共救助临时困难对象490余人次,发放救助金67.57万元。畅通急难社会救助申请、报告、发现渠道,建立快速响应、个案会商等工作机制。5月份,针对强对流天气造成的169户困难群众房屋损坏情况,紧急下拨临时救助资金20万元,及时将困难群众的房屋修缮到位。

(四)积极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实践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组织各镇街走访慰问低保、特困户等特殊困难群众2225人次,摸排易致贫、易返贫人口227人,其中纳入社会救助保障64人,传达了党的关怀,宣讲了党的民生政策,提升了救助政策群众知晓率。

(五)实施精准挂钩帮扶,扎实推进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按季走访慰问雅周镇杭窑村结对帮扶对象,筹集资金改造帮扶对象家庭电线线路,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今年我们倾听杭窑村民呼声,结合现场实地调研,拟资助杭窑村200米道路建设,加大帮村力度。

二、养老服务更加贴心

(一)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初步建立。我局紧紧围绕“两个中心,一个重点”,优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发展、保障基本、适度普惠为原则,建立了并完善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信息化为支撑、医养融合发展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按照省政府“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要求,明确“保二争一”的目标,保持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老年人占比的指标高水平发展,按照要求提升“一助一”特困老人评估照料水平,推进街道日间照料中心、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主城区“以小区为单位”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功能提升和改造工作,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社会化运营。目前,由我局直接接管纳入“社会化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已达19个以上,每天来中心(站)活动的老年人超过1000人次。

(三)机构养老服务工作稳步推进。继续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要求,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实施“双改造双提升”工程,明确了胡集街道胡集敬老院和角斜镇福苑居养老中心2家失能(失智)特困人员照护中心和角斜镇敬老院、曲塘镇敬老院2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任务。推进养老机构油烟治理和污水接管工作。鼓励敬老院开展社会老年寄养。

(四)养老管理水平和医养融合工作稳步推进。我局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民政局季度“四不两直”检查、职能部门不定期联合检查、第三方专业公司月度巡查同步进行。在医养融合方面,目前,我市21家公办养老机构标准化医务室已实现全覆盖,均就近与医疗机构签约,定期上门提供医疗服务,9家民办养老机构中,有6家为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其中康复医院1家,护理院3家。

三、基层治理更加民主

(一)探索农村集中安置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我市农村居民集中安置区社区治理服务体系建设被列为江苏省第二批现代社区治理创新实验项目。我局按照“土地集约化、资产股份化、居住城镇化、管理属地化”的总体思路和“健全治理架构、助推身份转换、完善服务体系、重建邻里文化”的建设目标,指导各镇街合理划分安置区居民组,搭建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架构。

(二)完成第十二届村民委员会和第七届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从2020年9月启动村(居)两委换届选举以来,到2021年1月底,全市205个村和31个社区已圆满完成选举工作,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达100%。积极开展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培训、集中培训轮训,深入推进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持续健全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制度,健全社区议事会、理事会等协商机制,推动议事协调机构全覆盖。

(三)开展“一村(社区)一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高水平引领社区治理。着眼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机制、治理内容、治理平台、治理力量、治理方式等重要方面,积极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品牌建设,大力提升新型农村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充满活力的幸福家园。李堡镇杨庄村、雅周镇兴雅社区和城东镇界墩村列入试点。

(四)严格审批手续规范注册登记。今年新登记社会团体3家,变更18家,注销1家;新登记民办非企业12家,变更34家,注销4家。目前,我市共有注册登记社会组织860家,其中社会团体18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74家。

(五)强化社会组织管理。开展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治理,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宣传活动,目前已取缔3家非法社会组织;成立海安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加强党对社会组织有效覆盖。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构脱钩改革“回头看”工作。启动第二届公益创投活动,共立项18个项目,已有14个项目启动实施,累计开展41次活动,总受益1230余人次。

(六)深入开展地名管理工作。对新通扬河生态区路网和市域部分国省干道、大型桥梁的名称进行命名工作。完成14处地名进行标准名称核准,开展省级红色地名摸排,其中两处入选我省首批红色地名。

四、特殊群体特别关爱

(一)儿童福利进一步加大。一是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筹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镇街筹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市救助站设立12349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处置中心,借助镇级“儿童关爱之家”和村居儿童站点保障应急响应机制有效运行。二是做好了儿童福利政策宣讲进村居。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志愿者、五老队伍组成宣讲团开展儿童福利政策集中宣讲,全市237个村居实现政策宣讲全覆盖。三是推进了儿童关爱之家建设。市级层面创建了1家省级示范儿童关爱之家,镇街层面新建了2家省级儿童关爱之家,村居层面建成71个儿童关爱站点,引入儿童类社会组织—珍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参与儿童关爱之家运营。四是实现了困境儿童应保尽保。通过精准排查,分类保障,累计为38名孤儿、455名困境儿童发放补贴268.889万元,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来源,改善困境儿童生活状况。五是开展了有声有色的关爱活动。开展了“党润童心,爱伴童行”、“结对共建送书包”、“巾帼英雄高凤英主题宣讲”等活动,深受孩子们的欢迎。

(二)残疾人救助成效明显。一是提高重残护理保障标准。出台《关于调整海安市城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标准的通知》(海民〔2021〕54号),将城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2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130元;农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90元。二是严格落实两项补贴制度。今年累计为7873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1949.66万元,6481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257.89万元。三是精神障碍康复社区服务点建设稳步推进。依托残疾人之家加建设精神障碍康复社区服务点,目前西场街道和海安街道闸东社区2个精神障碍康复服务点已为37名患者提供了康复咨询和转介服务。

五、民政服务更加优质

一是婚姻、收养登记更加规范。上半年,全市依法办理婚姻登记1978对(结婚1678对、离婚300对),执行离婚冷静期后,离婚登记了同比大幅降低。二是地名管理更加严谨。对新通扬河生态区路网和市域部分国省干道、大型桥梁的名称进行命名工作。14处地名进行了标准名称核准,对省级红色地名进行摸排,其中两处入选我省首批红色地名。三是文明殡葬成果进一步巩固,加大力度执行耕地保护制度,整治装棺重葬、乱埋乱葬、坟头硬质化行为,今年以来,共计交办150多处复垒、隐蔽或未清理到位坟墓并已督促整治到位。全程跟踪死亡人员信息,实现闭环管理。多部门联动,净化殡葬用品和服务市场,取缔石棺制售点1处,发现并交办乐队参与送葬行为6起。加强规范管理,推进设施建设提升。市财政预算2000万元分2年对新建的镇村公益性殡葬设施进行奖补,2020年度新建的公墓、骨灰堂等殡葬设施完成验收。各镇街按照“八有标准”加快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和提升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有公益性镇级公墓14处、骨灰堂9处、村级集中安葬点14处、集中守灵中心1处,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乡镇全覆盖。加强宣传教育,树立文明殡葬新风。清明期间开展“文明祭扫 平安清明”清明祭扫宣传月活动,福海园公墓设置示范性生态安葬区以来,为2名逝者举行了骨灰草坪葬仪式。通过文明殡葬宣传和殡葬改革实施,群众办丧开支有效减少,全市平均安葬率由去年年底的80%上升至89%。

六、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兜住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一要进一步完善救助体系机制。根据中央、省、市社会工作相关实施意见,结合海安实际,出台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二要高标准完成低保提标工作。做好已保对象低保金增发和符合条件人员的新增进保工作,提高低保补差水平,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应保尽保,切实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三要推进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救助工作。制定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救助细则,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或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必要的救助措施。四要努力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坚持“错保”“人情保”和“漏保”治理并重,继续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低保、特困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五要努力提升基层救助工作能力。通过集中培训或送政策下基层等形式,组织全市各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和各村(居)民政协理员进行社会救助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救助服务能力、政策执行力度和廉政自律意识。六要全方位关爱保护特殊群体。开展残疾人精准排查和保障提标扩面工作,加快推进精神障碍康复之家建设,确保困境儿童保障率达100%,儿童关爱之家进行提档升级。

(二)健全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一要进一步完善养老政策。及时出台适应我市市情的养老文件,编制我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规划。二要进一步规划布局。争取在主城区适宜养老居住区域,由政府投资建设一所高标准、示范性的康养、医养融合综合体,所有中心区镇都建有一所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高新区四个街道均要高标准建有一所日间照料中心,并正常投入运行,其他区镇均要完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并作为区域范围内的居家养老服务开展和协调指挥中心。三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要求各区镇重视养老事业发展,在土地、资金投入、人员配备上向养老服务业倾斜;发挥部门合力,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出谋划策,共同推进我市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充实养老服务管理力量。四要进一步拓宽服务方式、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质量。加大宣传引导,培育壮大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参与主体,提升自费服务老人覆盖面。积极引入更多专业社会化组织或企业参与我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开展,鼓励和支持品牌化或连锁化经营,探索“机构-社区-居家”链式养老服务新模式。五要进一步完善激励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养老服务中的保障和引领作用,加大财政在养老示范、兜底领域的投入,鼓励养老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通过开展免费岗前培训和定期业务知识、实际操作培训,按规定发放一次性从业补助等方式,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从业积极性,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健全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治理机制创新。

一要持续围绕“固本强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创新发展”的工作导向,提升社区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效能,推动形成城乡基层治理“能动善治”新局面;二要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三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实现区镇(街道)级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全覆盖,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规范发展;三要加快推进部分村居调整工作,指导新设社区建设和政府驻地迁移问题的稳妥解决,按省厅要求完成省地名词典本级词条的释文编撰工作。

(四)健全和完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坚持把服务好最广大人民作为民政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推进民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要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拓展优化延伸服务,积极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二要推进文明殡葬工作巩固提升,持续抓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坚持不懈减存量、遏增量,持续打击殡葬用品销售和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巩固深化“双禁”工作成果。三要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优化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及集中安葬点服务及管理水平,重点推进福海园骨灰堂建设和西场骨灰堂改造工作,指导有条件的区镇建设集中守灵中心。四要持续深化丧事移风易俗,坚持典型引领,发动群众参与,把各项惠民举措落到实处,破除封建迷信、树立文明新风。

(五)健全和完善民政治理能力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要抓安全管理,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疫情、火灾、极端天气、群体救助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根据消防安全标准,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专业设备维护、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安全演练,落实民政系统内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最大程度的防治安全问题的发生。二要抓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不断巩固民政事业发展的法治基础。三要抓信息化建设,构建上下协同、优质高效的信息平台,形成互联互通,云上操作的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业务信息化发展新格局。四要抓品牌形象,拓宽传播途径,制作文化墙、政策宣传展板、宣传手册,营造良好民政氛围,标准化打造窗口形象,树立海安民政新品牌。

“十四五”征程的号角已经吹响,我们要“四抓四强”,抓重点强主业、抓难点强攻坚、抓安全强管理、抓宣传强文化,始终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和风雨无阻的精神状态,全力以赴保证全年工作目标圆满完成,扎实推进“十四五”时期海安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