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海安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2-21 08:48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海安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依法行政为重点,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明确工作责任,严格纪律要求等措施,深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坚定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不断提高民政队伍的法治素养与法律意识,促进民政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结合民政局工作实际,将今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政治引领,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推动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1.压实责任。研究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思路,严格按照《海安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的重点工作情况,细化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

2.深入学习。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常态化开展学习,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3.认真贯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政各项工作中,完善了法规政策体系,增强了依法行政效能,健全了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强化了为民服务能力,开创了民政法治建设新局面。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市民政局以建设高质量现代民政为目标,在基本社会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提质增效,严格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优化民政公共服务水平。婚姻、收养登记更加规范,全市依法办理婚姻登记3790对(结婚3156对、离婚634对),执行离婚冷静期后,离婚登记了同比大幅降低;流浪乞讨救助更加亲民,组织开展“冬日送温暖”、“夏日送清凉”活动,日常开展联合巡查,今年救助站共接待救助人员67人次,劝导返乡30余人次,救助率达100%。

2.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告知承诺制与现行管理制度并行,申请人可以在提交住所(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和提交告知承诺书之间自主选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全年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件合计21件,减少了产权证明、租赁合同复印件,降低了群众办理事项的复印费用,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省、市有关社会组织管理精神,市民政局从5月初起,对全市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了年检工作,应参加本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825家,其中应年检社会团体184家,已年检127家,年检率69%,应年检民办非企业单位641家,已年检546家,年检率85%。

4.聚焦共享共治,创新社区治理。开展“一村(社区)一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积极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品牌建设,大力提升新型农村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充满活力的幸福家园。李堡镇杨庄村、雅周镇兴雅社区和城东镇界墩村列入先行村,9月28日,南通市民政局在我市召开现场观摩推进会。

5.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全面提升依法防控、依法管理能力,时刻绷紧疫情常态化防控这根弦,毫不松懈抓牢养老等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针对民政服务对象,做好疫情防控普法宣传,稳妥做好婚姻登记、殡仪馆等民政服务场所的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民政服务机构人员安全,不断巩固防控成果,守好民政防线。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市民政局切实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局党组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定期研究法治工作重点问题,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

1.稳步推进民政政策创制。依据中央、省、市《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出台了《海安市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意见》(海办〔2021〕86号),进一步明确了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职责,为加快推进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

2.编制乡镇(街道)权力事项清单。根据上级要求和市政府《关于赋予镇街道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海政发〔2020〕57号)等文件精神,市民政局依照权力类型、权力编码、权力名称、设定依据等,对涉及我局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临时救助金、80周岁尊老金和特困人员供养金的给付、残疾人补贴发放和特困人员供养证明等10项权力事项进行了梳理编制。

3.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按照行政法规“立改废”、“放管服”改革等要求,市民政局结合职能职责,积极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相冲突或不当或已过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今年市民政局清理规范性文件后,宣布废止3件,继续有效5件,并将清理结果在政府部门网站公示。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市民政局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健全完善依法科学决策机制,大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政府行政决策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1.建立科学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了《海安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程序、决策机构、决策公示等内容。上半年市民政局殡仪馆安福园项目列入重大决策,公开意见征集,并聘请了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确保项目安全、高效落到实处。

2.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对城乡低保户、特困人员、惠民殡葬补贴、孤儿收养、高龄津贴金发放等事项进行审批,截至目前,已通过“三重一大”事项139件。重大行政决策经党组会议讨论,由主要领导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

3.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一名公职律师,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合同签订等提出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对《2021年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等合同进行法律意见审查,充分发挥了公职律师在民政工作中的顾问、参谋作用,推动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工作进程,为构建法治机关发挥了作用。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市民政局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围绕社会组织、殡葬管理等重点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管理。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我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于7至9月在全市社会组织库数据中按照3%的比例,随机抽取27家检查对象,对其组织架构、内部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逐一审查,对其中有问题的20家社会组织下发《整改通知书》,依法督促整改。

2.依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市民政局通过严把社会组织登记关口、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严格审查社会组织登记材料、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实施“双随机”抽查等举措,进一步规范了社会组织活动,目前,我市已经取缔了3家非法社会组织。加强“僵尸型”社会组织的清理,全市共排查出“僵尸型”社会组织82家,对其中60家要求整改,22家撤销登记。

3.加强联动,不断深化“双禁”工作。运用现有法律法规,依法、严格、规范履行职责,始终保持对殡葬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大力整治装棺重葬、乱埋乱葬、坟头硬质化行为。今年以来,共计交办200多处复垒、隐蔽或未清理到位坟墓并已督促整治到位。联合多部门对殡葬用品和服务市场进行集中拉网式专项整治,市场得到有效净化。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市民政局坚持把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运行作为依法行政重要内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推动民政工作决策、实施、落实全过程接受各方面监督。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照民政职责,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1年民政工作要点,与全年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调度,截至目前,部门网站发布信息166条,在网站主动公布市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等信息。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和备案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凡是关系民政事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均通过政府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3.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遵循“执法必持证、持证必培训、培训必考试”的原则,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邀请市人民法院法官开展《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专题讲座,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通知》要求,组织民政系统17名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发挥民政职能作用,着力解决好全市社会救助、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等民政领域问题,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积极配合,做好行政应诉。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对于司法建议所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处理,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2021年度市民政局行政诉讼案件两起,分管负责人与法律顾问积极配合出庭应诉,均胜诉。

2.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高度重视人大、政协的建议与提案,收到相关提案、建议后都会组织专人进行研究落实。本年度共答复人大代表提案16件、政协委员提案16件,涉及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养老服务、儿童福利保护等领域,全部按时办理完毕。

3.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坚持热心接待群众,积极引导相关科室人员、领导开展调解,及时解决困难诉求。2021年共接到各类信访件16件,“12345”平台接到案件173起,接待来访群众1460余人次,按照有关政策为来信来访人员解决实际问题和答疑解难1500多件(人次)。

(八)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市民政局推动民政工作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真正做到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提升服务效率,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1.建立“互联网+大养老”线上线下服务平台。打破传统养老服务模式的局限,由海安市民政局与第三方运营公司联手打造海安市居家养老服务中。该中心拥有20个电话坐席,线上话务组人员全天候轮班在岗,保证每通电话在5秒内接听,线下有400余名助老员志愿者,为全市6万余名老人提供服务。

2.扎实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自2021年6月1日起,全面启动“跨省通办”结婚登记业务,打破以往户籍区域限制,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服务人性化、便利化水平,解决群众“多地跑”“多次跑”等难点问题。截至目前,我市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共办理5件。

3.加强政务信息联通共享。民政局联合教育、残联、公安、医保、司法等6个部门,依托教育、民政、残联系统台账,详细掌握困境儿童信息,为每位困境儿童建立了电子档案库,实时将社会关爱服务记录入库,及时更新数据库,提升困境儿童管理水平,确保精准保障困境儿童生活。

(九)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2021年以来,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举措,为建设现代民政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1.注重制度顶层设计。研究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出台《2021年海安市民政局法治工作计划》、《海安市民政局2021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压实科室责任,出台《2021年市民政局学法计划》,落实局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政领域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等纳入学习内容。

2.开展民政法治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对各科室和事业单位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普法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情况、矛盾纠纷化解、“首问负责即问即办”的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3.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全面贯彻“八五”普法规划,印发《海安市民政局2021年普法工作要点》,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观看民法典系列公开课,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治培训,在国家安全教育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市民政局充分利用特殊日期时间节点,扎实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增强普法宣传实效。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上级书面报告依法履职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要求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年度内未发生违法行政案件。一是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调整了民政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对全市民政工作按照民政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切实发挥其依法行政的基础作用。三是制定权力清单,规范民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职能,受理和处理民政相关案件举报投诉,查处各类违反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努力形成执法的合力。

(二)带头法治学习。坚持用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领法治建设工作。2021年,民政局党组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指示精神贯穿于民政法治工作以及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引导党员干部争做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今年以来,先后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学习、法律讲座等形式,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局党组成员在各自分管线上组织《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专项法律法规的学习,营造党组带头,全员覆盖的学法氛围。

(三)开展普法活动。按照形式服从内容和效果的要求,把增强效果促进工作放在首位,有效做到以学促用,以用促学,知行合一,相得益彰。一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之际,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观看民法典系列公开课,开展多次专题学习,讨论交流。二是拓展媒体渠道。积极与海安日报等媒体联系,宣传《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民政法律法规。三是注重协同配合。组织民政助理、民政协理员、志愿者、“五老”队伍等人员,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移风易俗板凳宣讲会”“文明殡葬文艺汇演”等活动。

三、存在不足及原因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执法工作研究不够,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执法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运用现有法律法规处理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效能。二是普法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的形式较为传统,载体不够新颖、不够丰富,普法难以入脑入心,普法工作离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

四、2022年工作打算

(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加强对贯彻落实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二)强化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及到民政业务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促进民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丰富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效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及法治宣传月等普法主题教育,做好民政法律法规政策的社会宣传工作,扩大法治民政宣传效果,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