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mzju/2022-00008 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减灾救济    其他
发布机构: 海安市民政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11-16 发布日期: 2022-01-0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最低生活保障
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最低生活保障
来源: 海安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06 10:05 累计次数: 字体:[ ]
序 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申请
县级 乡级
3 最低
生活
保障
政策
法规
文件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民发〔2021〕57号)
●《江苏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苏民规〔2020〕5号)
信息公开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4 办事 指南 ●办理事项
●办理条件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地点
●联系方式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民发〔2021〕57号)
●《江苏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苏民规〔2020〕5号)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5 审核
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民发〔2021〕57号)
●《江苏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苏民规〔2020〕5号)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6 审批 信息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民发〔2021〕57号)
●《江苏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苏民规〔2020〕5号)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