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mzju/2022-00008 | 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减灾救济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海安市民政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1-11-16 | 发布日期: | 2022-01-0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最低生活保障 |
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最低生活保障
序 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 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 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 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3 | 最低 生活 保障 |
政策 法规 文件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民发〔2021〕57号) ●《江苏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苏民规〔2020〕5号)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4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 ●办理条件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地点 ●联系方式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民发〔2021〕57号) ●《江苏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苏民规〔2020〕5号)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5 | 审核 信息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民发〔2021〕57号) ●《江苏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苏民规〔2020〕5号)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6 | 审批 信息 |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民发〔2021〕57号) ●《江苏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苏民规〔2020〕5号)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