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堡镇公开招聘政府购买人员简章
来源: 李堡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0-08 10:3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推动李堡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人员2名,其中1名派遣到李堡镇人民政府从事办公辅助工作,其中1名派遣到李堡镇敬老院从事办公辅助工作。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1:镇办公辅助1名

岗位2:敬老院办公辅助1名

二、工资保险待遇

基本工资报酬:2938元/月,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通知》(海政办发﹝2018﹞211号)和《关于调整我市政府购买服务被派遣劳动者基本工资标准的通知》(海人社﹝2021﹞28号)文件执行。

三、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为民服务意识,能关心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

4、身体要求:健康,体形端正。

5、户籍要求:海安户籍或常住海安。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期限的;三年内镇各公益性岗位辞职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录办法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招考计划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教材。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比例不足1:2的,按实确定。

3、加分项:本科及以上学历加1分,退役军人加1分,个人获得区镇街及以上部门(部队营级以上)表彰的,每获一次加1分,中共正式党员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4、成绩计算:综合分=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加分。

5、体检和考察:根据总分,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参加体检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开展录用考察工作。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6、公示、聘用审批:对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派遣;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人员按规定试用期2个月,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不服从岗位安排的,直接予以辞退。

五、报名须知

1、报名资料: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有效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技能证书、退伍证、有关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9日-10月13日(工作日8:30-17:30)。

3、报名地点:李堡镇人民政府党群工作局712室(人民路66号)。

4、联系电话:0513-88226892。

七、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需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报考全过程接受李堡镇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举报电话:0513-88226873。

附件:《李堡镇公开招考政府购买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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