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堡镇农村集体财务会计代理人员招聘简章
来源: 李堡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1-18 10:57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加强李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队伍建设,海安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受李堡镇人民政府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集体财务会计代理人员4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自愿从事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纪律观念。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海安市常住户口。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财务类专业。

二、工作职责及工资待遇

1.工作职责:每人负责5个村的财务收支审核、记账以及分工村范围内相关工作。

2.工资待遇:工资报酬分为基础报酬和考核报酬。报酬在每年年初的聘用合同中明确,第一年基础报酬每月3500元,考核报酬每月1000元,以后随李堡镇在编村干部人均报酬增幅进行相应调增,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三、招录方式

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及考察。统一组织笔试;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若岗位数与应聘人数未达1:3比例,则应聘人员均进入面试,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技能测试占比20%,考察根据笔试、面试以及技能测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

四、招录程序

1.发布招录信息

2.组织报名

(1)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等及相关会计职称证书原件和2份复印件,一寸彩色登记照片三张,到海安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报名(海安镇中坝南路38号老国税局正对过),并如实填写《报名表》。咨询电话: 0513-88810366;15806279566;联系人:肖智平 ;报名时间2021年 1月25 日起至1 月 29 日上午11点30分止。

(2)由海安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所有报考人员负责资格初审;李堡镇人民政府负责复审。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 1 月30 日下午2:00至5:30;领取地点:海安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海安镇中坝南路38号老国税局正对过)。

3.笔试

由海安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李堡镇人民政府组织笔试。凡应聘人员均应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会计业务处理等财会专业知识、海安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意见和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间为2021年1 月31 日上午9:00—11:00。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4.面试

由海安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李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能力、思辩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敬业精神和个性稳定性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海安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电话、短信通知。

5.技能测试

由海安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李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会计电算化能力、会计软件实操等计算机操作能力。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海安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电话、短信通知。

6.组织考察

(1)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由海安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李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了解情况。原则上对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到原工作单位进行考察;对待业人员,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村委会进行考察。

(3)考察组如实作好考察记录,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对考察对象作出全面准确评价,并提出是否聘用的建议。考察对象无原则性问题,确定为拟聘对象。

7.关于递补

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等原因或主动放弃应聘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综合分相同时则按笔试得分高者优先。

8.健康证明

拟聘对象由海安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和李堡人民政府党群工作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并将体检报告送至李堡镇人民政府党群工作局。

9.关于聘用

依据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李堡镇微信公众号“我爱李堡”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聘用人员与海安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施派遣。

海安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 1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