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haslbz/2024-00011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李堡镇人民政府 文号: 李政发〔2024〕8号
成文日期: 2024-01-23 发布日期: 2024-01-2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李堡镇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意见
李堡镇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意见
来源: 李堡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23 16:27 累计次数: 字体:[ ]

李堡镇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高全镇农业生产风险防范水平。根据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4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海安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海安市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及有关会议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现就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主攻方向,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底线,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以及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强化科学监测,实施“网格化+精准监管”,提升履职能力,切实从源头上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主要目标

按照有机构、有职能、有人员、有仪器设备、有工作经费的“五有”要求,打造李堡镇五星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所;积极开展绿色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全面开展7.7726万亩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80%以上;种植业产品抽检合格率99%以上;畜禽养殖及水产养殖产品抽检合格率99%以上;可追溯管理企业占比达95%以上;杜绝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健全镇村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镇农社局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压实监管责任,实现农产品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所标准化提升星级建设,设立专门的办公室和独立的快速检测室,配齐办公、监管和检测等设施设备,达到“四星五有”标准。按照《关于南通市实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双百工程”的通知》要求,建立2个以上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试点。

2.实施农产品质量网格化监管。明确村级协管员、农产品生产单位内检员,继续探索劳务购买检测人员,建立更新监管队伍名单;按照《海安市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积极推进村级监管,规范区域内协管要求,切实解决监管最初一公里问题。

3.落实监管名录分级分类管理。全面落实农、畜、水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资经营单位、畜禽屠宰企业、收储运企业经纪人等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划分镇、村分级监管对象,建立并更新调整监管对象动态花名册,及时掌握更新监管主体信息资料,建立一户一档,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的责任落实率、告知率、培训率达100%。

(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1.加强日常巡查检查,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积极打造“网格化+精准监管”模式,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种养大户、农资经营单位建立完整的生产记录档案、购销台账,并保存二年。开展移动监管,对划定入网的农产品生产主体检查通过江苏省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APP上传检查数据,各类监管对象,月度、年度巡查检查覆盖率均达100%。对已注册江苏省溯源平台的单位开展巡查,根据市局海农〔2021〕26号文件规定,监管平台每上传一个有效数据补贴30元,每家监管对象月监管有效次数不超过1次,年补助不超过360元。未注册江苏省农产品质量溯源平台的小规模单位、分散农户、农资经营点和蔬菜经纪人仍使用协管员手册进行记录,每监管一次补贴10元,每家监管对象全年补助不超过120元。为确保巡查指导质量,镇监管服务所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巡查指导不到位,巡查补助按照实际情况打折兑现。

2.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根据辖区行业特点,针对影响质量安全的风险隐患,重点对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格禁用高毒高残留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严格农药、兽用抗菌药准入管理,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监督管理,开展监督抽查,对国家禁限用农药进行公布,并实行定点经营、实名购置。积极开展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治理宣传活动,严厉打击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告。

3.积极查找问题隐患,推进问题整改到位。按照“防控风险、排查隐患、查明原因、消除影响”的目的,针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及责任人,留存落实整改痕迹资料,确保督促整改到位,做到闭环管理,通过对责任人员进行约谈,要求其正确认识问题,提醒、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积极开展农产品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

1.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科学制定镇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组织开展辖区产地农产品快速检验检测工作。指导生产企业进行自检,督促生产者执行产地准出制度。辖区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通过购买劳务的方式,培养一名或两名兼职农残检测员,监管所正常开展蔬菜农残检测,鼓励村级农产品质量服务站开展检测服务,所需经费在市对我镇考核奖励中或镇农产品安全预算经费中支出(全年农残速测8400批次,胶体金1000批次,每个样品补贴10元、每成功上传一组数据补贴5元,胶体金检测补助视难易程度适当上浮20%至50%)。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检测补助参照镇标准,资金来源于李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所奖补资金。

2.健全应急处置和风险防范机制。强化舆情监测,加强舆情应对,实行数据资源共享应用,建立长效监控机制。各村要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实施农业生产两个“三品一标”提升行动

1.强化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农业标准化生产“三品一标”推广应用。推行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建设省绿色优质麦稻油等基地和绿色生态健康养殖场。通过开展绿色食品种养标准、农业标准宣传、培训、明白纸等形式推广普及农业标准化、清洁生产、安全生产技术;将控肥、控药、控添加剂等技术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重要措施,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农药、水产养殖用药、兽药抗菌药用量逐年递减。农药利用率5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50%以上;加大高效低毒药物补贴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力度,大力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使用面积占比达85%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50%以上。指导督促农产品生产者执行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

2.强化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三品一标”产品认证。督促和指导规模种养企业按照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要求,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巩固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鼓励申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不断提高辖区“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覆盖率,取得绿色、有机认证的农产品生产总量占辖区农产品生产总量75%以上。申报单位主动申报如未能通过,全额补贴企业已花费费用。同时加强认证企业的证后监管,并建立检查记录,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鼓励企业自主开展内检员线上学习并获证,村协管员负责协助指导。协管员每指导三品企业或拟申报三品企业获取一个内检员证书补贴100元。

(五)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与信用体系建设

1.加强农产品追溯和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全面使用江苏省农产品质量监管平台和溯源平台,鼓励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和畜产品检疫制度,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主动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实现农产品生产与市场的衔接,实行农产品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据合格证、自我承诺。在江苏省农产品质量溯源平上已注册因文化水平、手机功能等因素未能正常溯源的由所在村协管员代为管理。定期对纳入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息进行更新、完善,完成今年上级下达入网追溯主体注册任务数,引导生产经营主体全面试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现试行品种全覆盖,实现平台出具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品带码(合格证+追溯码)上市。

2.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大入网追溯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共享,按照《关于实施“万户管控、千户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对已纳入省追溯管理平台的入网主体及今年上级下达的入网主体开展信用示范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运行评估,建立一企一档信用档案,实行挂牌运行,公开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探索开展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实施生产经营主体红黑名单制度,推动建立违法失信主体的正激励和硬约束机制,提高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由党委书记景爱喜挂帅,镇长陈方明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主管农业的党委副书记顾爱群和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吴兵担任,成员有李亮、濮军、沈宝祥、郁文华、于校苏、徐竹山、康建宏负责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指导、督查与推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相应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协管员为副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本村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队伍建设

镇监管所明确1名负责人和8-12名专、兼职监管员、检测员,指定各村村支书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并配备1名协管员。镇政府安排专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围绕监管工作职责、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推广、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理手段、农产品检测等方面实施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轮训,全面提升人员业务素质,建立一支高效的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

(三)注重宣传培训

通过召开会议、印发资料、举办培训,广场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向辖区内老百姓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正确的农产品质量消费理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老百姓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明白纸等,让农产品生产者掌握绿色优质标准化安全生产技术,熟知农产品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名单。让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内检员掌握监管知识,提高监管能力。

(四)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考核奖惩

镇与村签订目标责任状,落实监管人员分区、包片、联点责任制,将岗位责任落实到企业、农资经营门店和生产基地、田块,实行网格化监管和岗位绩效管理。全面开展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农资生产经营检查、巡查工作,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管控、生产档案及投入品进出库档案记录、包装标识、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制度并推进落实。因监管缺位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对相关人员严格问责,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五)严格考核奖惩

为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镇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对村乡村振兴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完成全年任务的计4分。同时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对各村协管员进行绩效考评,年终根据考评结果,发放协管员工作补贴。

附件:1.李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2.李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所监管人员、检测人员分工

3.李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图

4.李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村级协管员考评办法

5.李堡镇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考评表

6.李堡镇2024年农产品监测方案

7.李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考核评价表


附件1

李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挂 帅:景爱喜

组 长:陈方明

副 组 长:顾爱群 吴 兵

成 员:李 亮 濮 军 沈宝祥 郁文华

于校苏 徐竹山 杭永建 康建宏

附件2

李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所监管人员、检测人员分工

姓 名

职务职称

监管岗位

监管对象

吴 兵

副镇长

所 长

全面

李 亮

副局长

副所长

稻麦种植、两品一标

濮 军

高级兽医师

副所长

畜禽养殖、两品一标

沈宝祥

高级农艺师

监管员

稻麦种植、两品一标

郁文华

工作人员

监管员、检测员

稻麦、园艺种植、两品一标

于校苏

工作人员

监管员

水产养殖、两品一标

徐竹山

高级兽医师

监管员

畜禽养殖、两品一标

康建宏

工作人员

监管员、检测员

稻麦种植

冯 蕾


检测员


附件3

李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网格图

分管领导

监管所负责人

监管员

挂钩单位

第一负责人

协管员

吴 兵

李 亮


濮 军


沈宝祥

于校苏

徐竹山

郁文华

康建宏

陈庄村

季从兵

徐松彬

新庄村

许应忠

徐竹军

桑周村

刘昌斌

张 建

堡河村

陈许建

许志强

丁所村

吴春桥

周储群

中凌村

周小波

朱香琴

红旗村

秦成华

沈小玲

蒋庄村

杭海峰

储开琴

李西村

仲维荣

仲晨程

曹园村

张雨生

印 渡

储洋村

于丽蓉

储俊炜

园墩村

吴晓建

徐庆庆

杨庄村

张宇森

崔益山

富庄村

周 振

曹亚乐

李堡村

蒋海东

蒋 伟

光明村

陆虞飞

唐稳兰

李灶村

储祥华

冯 蕾

三里村

褚国权

储成磊

附件4

李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

为推进李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协管员的监管作用,延伸监管触角,切实加强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围绕“确保安全,注重实效,严明奖惩,提高水平”的总体要求。

二、考评单位

由李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服务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评。

三、考评对象

各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村级协管员。

四、考评内容

1.及时掌握监管对象信息,及时更新报送。(10分)

掌握本村从事农产品生产和收储运销企业及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大户,农药经营主体等农产品生产经营监管主体信息资料,100%建立监管对象动态花名册、制成电子档、及时更新、报送。(备注:种植生产环节监管对象具体规模确认:粮油作物50亩以上,露地蔬果20亩以上,设施蔬果10亩以上,水产养殖10亩以上,畜禽养殖羊300头以上、猪1000头以上、鸡5000欲以上、食用菌1000平方米以上,鼓励各村)

2.开展日常巡查,规范生产行为。(20分)

对镇划定的监管对象农产品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开展巡查检查,粮油生产企业每年不少于4次,蔬果生产企业、农产品营销主体、农资经营主体每月不少于1次,并填写巡查记录,记录详实完整。发现有使用、销售违禁投入品的及时采取措施、制止、督促整改并上报。

3.加强隐患排查,及时报告信息。(5分)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报告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信息、预警信息、管理信息、违法违规线索等每年不少于12条,不擅自对外发布信息。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4.协助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20分)

督促检查本村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和产品自检或委托检测,台账建立记录健全率100%。指导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包装销售的产品进行明确标注(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联系电话、生产日期等内容)。督促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标志使用权的农产品,应当规范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督促本村农资经营主体建立、健全购销台账,台账建立记录健全率100%。积极指导企业参与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溯源,协助企业进行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溯源达到市考核要求。

5.协助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5分)

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责任告知、落实率100%。落实农资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工作承诺书,责任告知、落实率100%。

6.协助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20分)

配合镇做好绿色优质小麦基地建创建相关工作,全面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绿色防控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等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和操作规程,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能力和水平。将上级发放的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标准化技术明白纸等宣传材料分发到监管对象及村组,入户普及率达到100%。为推进农业品牌建设提供信息,发现符合绿色、有机申报条件、意向申报的企业信息及时报送区镇。

7.协助宣传培训、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10分)

组织监管对象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会议、培训等活动;每年开展且有1次以上有一定规模或影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

8.协助执法、采样检测及不合格产品溯源工作。(10分)

协助做好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样品监测采集,开展不合格产品溯源、处理工作。平均每月按要求采蔬菜样5-10个送镇速测(每个蔬菜样品费10元),配合镇市级以上部门抽检,抽检合格率99%以上。

六、考核奖惩

根据考评结果,对村级协管员进行补助,村级协管员每年给予600元的监管流量补助,在省追溯平台上每开展一次有效监管给予20元补助,平台上每个监管对象全年补助不超过360元。对于其他监管对象在协管员手册上有效监管一次和提供有效监管信息给予10元补助,每个对象全年补助不超过120元,补助经费来源于市农业农村局下拨经费。因工作实际超出海农〔2021〕26号文件补助标准额度以外的费用由镇财政补齐。

七、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考核时间为12月20日,采取日常工作完成情况与台帐资料查看等方式相结合考核,建立考评档案。本办法由海安市李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所负责解释。

附件5

李堡镇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考核表

考评内容

考核标准

自评得分

考评得分

作 ︵

35分

1.摸清监管情况,建立监管底册。

(10分)

摸清监管对象底数,掌握本村从事农产品生产和收储运销企业及经纪人、合作组织以及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大户,农药经营主体等农产品生产经营监管主体信息资料(5分);100%建立监管对象动态花名册、制成电子档、及时更新、报送(5分)。



2.开展日常巡查,规范生产行为。

(20分)

对镇划定的监管对象农产品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开展巡查检查,粮油生产企业每年不少于4次,蔬果生产企业、农产品营销主体、农资经营主体每月不少于1次,并填写巡查记录,记录详实完整(18分),每月巡查率覆盖率达100%,每漏一家扣1分;巡查中发现有使用、销售违禁投入品的及时采取措施、制止、督促整改并上报,上报一次加一分,上限2分。



3.加强隐患排查,及时报告信息。

(5分)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报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信息、预警信息、管理信息、违法违规线索等至少1条,不擅自对外发布信息。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投诉举报处理工作(5分)。



65分

4.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

(20分)

督促检查本村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和产品自检或委托检测,记录健全率100%(10分);指导溯源单位使用使用农产品合格证(8分);指导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包装销售的产品进行明确标注(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联系电话、生产日期等内容),督促获得农业“两品一标”等质量标志使用权的农产品,规范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2分)。



5.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5分)

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责任告知、落实率100%(5分)。



6.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20分)

参与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10分);将上级发放的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标准化技术明白纸等宣传材料分发到监管对象及村组,入户普及率达到100%(6分);为推进农业品牌建设提供信息,主动发现符合农业“两品一标”申报条件、意向申报的企业信息及时报送区镇(4分)。



7.宣传培训、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10分)

组织监管对象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会议、培训等活动(3分);每年开展且有1次以上有一定规模或影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4分),宣传报导每月两篇。(3分)



8.执法、采样检测及不合格产品溯源工作。(10分)

协助做好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样品监测采集,开展不合格产品溯源、处理工作(5分);平均每月采样录入5-10个并送镇速测,配合县镇级抽检,抽检合格率99%以上。(5分)。



加分项

新建一个种植现场点或农资点供上级部门检查(2分),在镇级以上媒体报道分别加2分、县市级加4分、市级及以上加6分。



总 分


被考核村协管员签名:

考评单位(盖章):

参加考评人员签名: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6

2024年李堡镇农产品监测方案

为全面贯切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落实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要求,及时掌握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此,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监测实施方案。

一、监测范围

全镇所有农业三品企业、蔬菜生产种植基地、种植大户和部分散户。

二、监测类别

重点监测本镇当季生产量和消费量较大,能代表本镇生产和消费基本情况的蔬菜种类。采样品种主要包括青菜、大白菜、莴苣、冬瓜、丝瓜、香菜、番茄、扁豆、豇豆、茄子、生菜、芹菜、包菜、菠菜、辣椒、毛豆、苦瓜等。

三、抽样方法

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抽样工作,按照蔬菜抽样按《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 789)规定执行。

四、检测方法

农残快速检测法。检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毒情况,执行NY/T448-2001标准。

五、开展蔬菜定性检测,全年不少于7200批次。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速测每月检测80个以上,全年不少于1000个,胶体金速测卡不少于600批次(监管所500批次、村级监管站100批次)。做到均匀检测,每月至少检测一次,监测原始记录齐全,保存完好,及时数据上传。

六、对农产品三品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及部分农户进行调查宣传、监测监管,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品牌销售竞争意识。

附件7

李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考核评价表

考评对象:考评日期: 年 月 日

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及计分

评分标准

得分

组织机构

建立组织领导及落实內检员、开展培训情况(10分)

建立组织领导(2分),有具体负责人员(2分)


落实内检员(2分);责任明确工作协调(2分)


组织技术培训1次以上(2分)


保障基础

产地环境无污染,无禁限用农药,投入品符合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要求(18分)

基地环境条件无污染源(2分),基地内无农药废弃包装物(6分)


无禁限用农药(5分),符合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要求(5分)


标准普及

有生产技术规程,张贴技术资料,应用新技术、新机具(20分)

生产操作规程齐全(4分),生产人员熟悉(4分)


参加市镇组织的技术培训4分,缺席一次扣1分


保存标语、明白纸、张贴通告等(4分)


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措施一项以上(4分)


追溯出证

在省监管注册平台,录入信息,开展溯源出证(15分)

在省监管注册平台,录入生产信息(6分)


产品上市前开展速测或送样检测(4分)


产品上市后打印承诺达标合格证(5分)


档案管理

土地流转协议齐全,真实有效;生产记录记载及时,真实(15分)

土地流转协议齐全、真实、有效(3分);基地要对生产地块统一编号(2分)


建立生产记录档案(5分);各种生产、检测档案齐全并保存完好(5分)


产品质量

市级以上抽检,无质量安全事件(20分)

合格率98%以上(10分),有禁用物质不参加评审


无质量安全事件及投诉、通报、曝光(10分)


销售标识

信息联网情况,包装标识(2分)

实现网上销售或在网上发布供求信息(1分)


按规定使用包装和标识(1分)


合计得分


备注:凡是评分在90分以上者为三级,80-89分为二级,60-79分为一级,59分及以下者为不诚信。在信

用网站查询为失信企业或主要负责人为失信人的为不诚信。

考评小组(签字): 考评单位(盖章):